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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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实现“十四五”民政事业良好开局,为开启民政事业发展新征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白银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及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论述、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建与业务在政治功能、组织管理、方法举措等方面深度融合。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三社联动”试点等,不断丰富“党建+社区治理”“党建+社会组织”“四个一批”帮扶措施等品牌的实践内涵,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巩固深化“四抓两整治”成果,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先锋示范型”标准化党支部,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相关庆祝活动。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坚决防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各种“隐形”和“变种”。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坚决查处和惩治民政领域各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加强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制定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工作。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资金、项目、政策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后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5.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政策文件。完善低保审核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制定加强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开展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专项行动。健全照料护理标准认定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进“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综合评估、救助对象认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严格落实定期走访制度和“四个一”(每月理一次头发,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年发放一次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照料服务措施。做好社会救助综合试点工作。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6.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市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困难人员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和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国家和省上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库。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通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充分利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发挥监测预警功能。 7.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措施。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措施。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监护责任和走访探视制度,提供住院陪护服务等,提高供养服务质量。 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制定《白银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制定“6+X”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或委托运营管理。完善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 9.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综合评估制度。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一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积极推进农村养老,开展农村养老示范镇建设,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10.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打造“幸福白银?银龄驿站”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建成9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做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建立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参加全省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11.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专项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完成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项目。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工作。 四、加强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 1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委员会,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健全市县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专项行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实施孤儿助医助学工程。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 13.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完善孤儿保障政策措施,提升生活保障、助医助学等工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专项行动。探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实现“跨省通办”。 14.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全面推进收养评估制度,完善儿童收养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推进收养登记证电子证照制作工作。 五、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15.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应用“金民工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加强救助管理业务培训和宣传。 16.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开展违建墓地整治专项行动,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制定惠民殡葬政策,并贯彻落实。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措施。加大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17.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市级通办”试点。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办”制度。完善电子证照信息。建立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制度。实施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整治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 18.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两项补贴筛查比对措施,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探索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工作。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9.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开展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按省民政厅要求开展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工作,申报第三批全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配合省民政厅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综合评估调查。 20.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开展新当选人员培训。总结提升“三议五会”工作法等基层治理经验,巩固深化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村委会规范化水平,创新推进村级协商议事,积极探索“三治”并举、“三会”助推、“三社”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落实村务公开规范,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引导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社区工作事项“四个清单”专项督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2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组织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 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督促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管好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关键少数”和“重大活动”。支持引导党组织健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有关服务项目。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个方面,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双十工程”(建成10个市管社会组织及党组织示范点和10个枢纽型县级社会组织及党组织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市社会组织双孵化中心党建联合体的各项制度,开展社会组织领域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工青妇组织。深化“四抓两整治”工作成效,成立巡回指导组,持续整顿后进党支部。 23.积极培育四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对全市现有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大力培育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做好“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初审工作。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三年专项行动。 24.开展“银剑-2021”专项行动。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在全市范围内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同时探索建立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黑名单”。继续清理长期不开展活动、不进行年检的“僵尸组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账目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落实、财务审计报告弄虚作假的社会组织予以严肃处理。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5.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推动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广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应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平安白银”创建工作。 八、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26.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指导慈善组织实施好“慈善育才助学基金资助项目”“特困单亲家庭救助项目”等慈善品牌项目。积极开辟发现新资源,发展新的慈善品牌项目,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增添新活力。 27.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在平川区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试点,开展社会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怀、社区治理、社会事务服务等精准化服务供给,助推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28.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市社工人才培训。积极探索推进在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社工人才登记和社工组织日常管理服务。 29.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志愿者网上注册,动员社区居民、社会志愿团体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记录时长比例。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双孵化中心,通过讲座、专题培训等,加强志愿者的专业培训,让志愿服务行为更科学、更规范、更深入。 30.促进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福彩政策调整变化,优化站点布局,采取专营、兼营、跨界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增机布点工作,保持站点数量基本稳定。加大对站点的日常巡检,切实提升投注站的自主营销能力,进一步提振福彩网点信心。加强对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和福彩机构自有新媒体的监督,扩大公益宣传,规范信息公开。 九、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3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按照镇、街道设立标准,开展全市乡改镇基础指标摸底调查,审慎推进景泰县五佛乡改镇、白银区调整设立街道等行政区划调整。组织《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镇、街道设立标准等政策法规集中培训。 32.加强地名规范管理。研究建立地名标准化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地名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前置审批,稳妥有序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指导县区推进“星级乡村”村名标志设置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33.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第四轮界线联合检查,牵头完成白银—定西和白银—阿拉善左旗4条278.3公里界线联检任务,完成毁损界桩修缮补栽设置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界线矛盾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34.推进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落实《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对县区成果转化利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启动市、县两级地名信息库建设工作。完成年度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及地名信息更新完善工作。 十、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35.科学编制和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公共服务(民政部分)、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专项规划,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绘好蓝图。 36.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巩固提升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成效,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监督工作。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顾问律师的法治服务作用。认真做好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启动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养老、儿童、残疾人服务和殡葬等领域地方标准。引导和规范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广应用“金民工程”。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和掌上办、就近办、同城办。持续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推广景泰县“码上办”做法,使便民利民“15办”真正落实到基层。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和低保、特困、孤儿等8项证照数据的共享应用,努力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把便民利民服务事项落的更实更细。推进安可替代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 37.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贯彻落实省、市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运用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选配人员充实到基层岗位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债、地方债等,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 38.加强民政基础性工作。努力提升办文办会、政府信息公开、民政统计等工作水平。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统战宗教、综治禁毒、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注重培育、选树、挖掘一批民政工作特色和亮点,总结、提炼、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宣传民政领域先进典型。强化民政资产管理和项目监管,实施绩效管理,强化内控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采取与市委党校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政策理论研究。 39.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基层实践锻炼,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弘扬“为民服务的孺子牛、创新发展的拓荒牛、艰苦奋斗的老黄牛”精神,争当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40.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各级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抓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举措,健全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预防处置机制。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控,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清除风险隐患,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41.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做到科学应对、灵敏反应、精准施策。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行业,落实“四早”措施,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控举措,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体救助帮扶。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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