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72A/2023-157538 | 生成日期: | 2023-04-13 |
文 号: | 关键字: | 培训,养老,职业,技能,县区 | |
所属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民政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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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2023〕34号 白银市民政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 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民函〔2023〕9号)精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各县区民政和人社部门配合支持,依托具备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医疗机构、培训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工作,于2023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255人次。 二、培训对象 主要包括已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有意愿掌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人员等。参加培训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企业(社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 三、经费来源 各县区要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强化资金保障力度,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有条件的县区,可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 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做好等级认定。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认定工作。凡是通过养老护理员培训合格者,均应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使用和人员待遇政策解读服务工作,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就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白银市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表
白银市民政局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白银市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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