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72A/2023-00001 生成日期: 2023-01-10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工作,政府,政务
所属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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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现公布《白银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使用管理情况。加强民政统计数据公开。依法公开了全市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年检结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案件信息,主动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时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审核确认主要流程以及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基本数据。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部门平台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52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20条、回应关切信息6条、民政重点领域信息41条),通过“白银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5期507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事项68件。2022年共收到各类来信来访19件,其中市长信箱等网上信访件4件,均按期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修订出台了《白银市民政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将拟发布的信息分为报送类、制发类、转载类三类进行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别的信息,信息审核发布采取“四级”审核制,确保信息更新频率和更新质量。2022年,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数0、废止数量0、现行有效数量0。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明确专人对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维护和监控,按要求更新栏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白银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专门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与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单位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但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政务公开工作中来,且没有专门接受过培训,专业技能知识匮乏。二是政策解读能力还需加强。民政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涉及到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基层政权建设等广泛内容,与广大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但在政策解读力度上还不够、精细化水平还需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条例》施行力度,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加大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本报告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政局”(https://www.baiyin.gov.cn/smzj/zfxxgkzn/index.html)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白银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广场北路1号市政府2号楼610室,邮编730900,电话:0943—8221548,传真:0943-823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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