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79M/2024-167781 | 生成日期: | 2024-01-03 |
文 号: | [2024]号 | 关键字: | 安全,农产品,质量,农业,农村 |
所属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 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01-0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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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放心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不容放松。“两节”期间面临农产品产销对接频繁、流通渠道多元,是风险隐患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始终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风险监测,排查隐患问题。市县检测机构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抽检,抽检品种聚焦各县区主产、节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菜篮子”产品。检测参数上要紧盯用药实际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各类产品易检出药物清单,针对具体品种科学确定检测项目,既要检禁用药物也要检常规药物;检测环节上要覆盖生产基地、收购点和市场等各点位,全面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要强化速测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处置。 三、强化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节日期间不能放松,强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对“两节”期间上市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要巡查检查全覆盖、速测把关全覆盖,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种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档案、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情况、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情况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提高农户抽检比例,发现问题迅速跟进处置,对使用禁用药物的要从严查处,做好农户安全用药教育提醒,加大对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执法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指导服务,提高责任意识。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服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设立宣传展板、宣贯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结合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种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再提醒、再强调,进一步增强“不安全 不上市”意识。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强调不得使用禁用药物,使用常规药物不但要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还要确保上市农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指导,督促生产主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每批次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收购主体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强化应急值守,做好问题处置。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值班值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全面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要强化应急处置,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情况,要快速反应、迅速报告、果断处置,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事件要做好衔接和移交,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上报情况,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要立即核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属于谣言的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控不良影响。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总结本辖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特别是要梳理汇总好的经验做法,并于 2024年2月2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 系 人:薛贤玉 联系电话:0943-8311743 电子邮箱:303566587@qq.com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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