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479M/2022-167676 | 生成日期: | 2022-12-08 |
文 号: | 关键字: | 检查,屠宰,生猪,人员,记录 | |
所属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生猪定点屠宰场双随机监管的公告 |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0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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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和《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农发〔2022〕59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2022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我局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被检查企业具体如下:会宁县荣昌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市白银区银安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众鲜畜禽屠宰场、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主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资质、规章制度和记录、屠宰厂房及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等内容。 五、待检企业需提供的检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生猪定点屠宰证及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3.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4.排污许可证; 5.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的健康证明; 6.兽医卫生人员、特种工种人员的证书、培训资料; 7.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各项制度。 8.生猪进厂检验登记记录,委托屠宰协议,宰前、宰中、宰后检验检测记录(包括“瘦肉精”、“非洲猪瘟”检测记录仪),无害化处理记录,生猪产品出场记录,产品追溯记录,设施设备检测检验记录,以及相关凭证。 六、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完成后,我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检查工作开始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人员将和被检查企业联络员联系,各企业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943-8311741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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