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479M/2022-167672 生成日期: 2022-08-09
文       号: 关键字: 工作,检查,抽查,随机,监管
所属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0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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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市联办发〔2020〕2号)要求,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年初制定下发了《白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2〕59号),对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了安排部署,对今年的抽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年度考核中,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位;在日常工作开展中,牵头科室积极督促相关单位、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我局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编制了白银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10个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牵头科室、配合科室等内容,并向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了报送,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栏目内进行了公示。

(三)统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对甘肃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摸底统计,统筹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甘肃省协同监管平台执法人员95人,包括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工作效率。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抽调市农技中心、市种子站、市畜牧总站等行业专家参与,增强抽查的专业性。

(四)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监管特点和工作需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筹建立了各领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已在甘肃省协同监管平台上建立了建立了全市种子生产企业、肥料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兽药饲料门店、种畜禽企业、养殖企业、农机经营企业和合作社(209家)主题库,增强了抽查的精准性。

(五)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就不同检查事项制定了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等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并进行了公示。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根据工作指引做好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公开、公正。

(六)组织开展年度抽查工作。高度重视部门联合检查,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将农药、肥料、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生产经营等7项检查确定为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并已通过“互联网+监管”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邀约。目前我局单部门2022年畜禽定点屠宰活动的“双随机”监管已抽取完毕,共抽取畜禽定点屠宰企业11家,抽取执法人员4名,检查事项计划于7-11月份开展,具体时间由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检查事项确定最佳检查时间开展抽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执法人员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职责主要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队、执法二队,人员较少,检查对象较多,同一执法人员负责多项检查。

(二)检查清单规范性不足。“互联网+监管”平台中检查清单规范性不足,与实际检查结合不够紧密,同一事项涉及生产、经营、使用等多个企业主体,检查内容也各不相同,但是并未进行细分。

(三)与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紧密。部门随机检查事项,省、市相关业务工作也安排相应的检查、抽查等,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对部分事项进行检查,市、县陪同检查,再加上“双随机”抽查,存在同一家企业一年多次被检查、督导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今年“双随机”抽查计划,结合农资打假,督促按时完成年度抽查工作任务。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处罚标准的,移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或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立案查处;达不到处罚标准的,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于违反相关技术标准的,也要从其规范性、约束性等方面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成效。抽查人员检查结束后,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台账报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将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将发现的其他问题报牵头科室,牵头科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白银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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