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特种设备常见安全隐患清单 请使用单位认真对照自查整改

发布时间:2022-04-27 11:42

来源: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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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现有在册特种设备11735台部,另有压力管道1168千米,气瓶约7万余只,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风险。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整理出八大类特种设备常见隐患清单,现提醒告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锅炉安全隐患

 

1.锅炉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锅炉作业人员和水处理人员未持有相关证件;

4.锅炉水位、压力、温度自动联锁保护转为人工;

5.未进行锅炉水(介)质的处理和监测工作;

6.私自更换锅炉燃烧器,或燃烧器未进行年度检查;

7.安全阀无铅封、校验标签缺失,或未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8.水位表上无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

9.压力表超期未检定,或表盘无最高工作压力指示红线。

10.未开展每月至少1次的月度检查,无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故障记录等。

二、压力容器安全隐患


1.压力容器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运行期间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

4.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连锁装置失效;

5.无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或年度检查报告不完整;

6.压力容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进行安全评估,并继续使用;

7.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随车作业人员、气瓶充装人员、检查人员未持有相关证件;

8.安全阀无铅封、校验标签缺失,或未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9.压力表不在检定有效期内,表盘无最高工作压力指示红线;

10.液位表上无最高安全液位的明显标志;

11.爆破片装置泄漏,未定期更换;

12.充装单位对气瓶未逐瓶粘贴充装电子标签及警示标签;

13.移动式压力容器随车携带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罐体或气瓶与走行装置连接、装卸用管连接是否安全、可靠。

三、压力管道安全隐患


1.压力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除外),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无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报告或年度检查报告不完整;

4.压力管道运行、检修、巡检记录不完善;

5.安全阀无铅封、校验标签缺失,或未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6.压力表超期未检定,表盘无最高工作压力指示红线。

四、电梯安全隐患


1.电梯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失灵或对外联系不畅通;

4.电梯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指示不正确;

5.电梯门防夹保护装置不灵敏;

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不灵敏或者标记不明显;

7.未正确张贴12365电梯应急处置标识牌或标识牌丢失;

8.电梯无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或未张贴在显著位置;

9.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10.未开展定期巡查,无巡查记录及故障记录;

11.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无安全责任保险或安全责任保险超期。

五、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1.起重机械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全,安全技术档案不全;

4.未加装双限位装置,运行警示铃、声光报警装置、防碰撞装置、紧急停止开关等失效;

5.未张贴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和吨位标识;

6.吊钩防脱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7.钢丝绳是否有断丝、腐蚀、变形等;

8.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关证件。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车辆的照明系统不正常;

4.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不灵敏;

5.车辆倒车镜损坏失去功能;

6.车辆轮胎磨损严重;

7.未按要求悬挂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牌;

8.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关证件;

9.运行、维保和检修记录不全,安全技术档案不全。

七、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


1.大型游乐设施无使用登记证,或未在检验有效期内;

2.未按要求悬挂《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装置失灵;

4.入口显著位置未设置乘客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无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警示标志;

5.每日投用前试运行(空载运行)、例行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设备运行、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记录不完整;

6.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关证件。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常见隐患

1.未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持有相关证件;

2.未建立并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照设备类别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3.未经常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4.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安全技术档案不齐全;

5.未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或未建立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台账,或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在检验(校验、检定)有效期内;

6.未按特种设备类别及数量配备作业人员、未配备相应的持证人员;

7.未对特种设备定期开展自行检查,无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8.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跟踪整改形成隐患闭环管理;

9.未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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