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2025年6月17日,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平台投诉单,投诉人举报在景泰县某百货店购买的一瓶苏打水白桃味(中沃),生产日期:2024年5月26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涉嫌食品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进行核查,发现在该店货架上摆放有苏打水白桃味风味饮料,生产日期分别有20250101和20240526,保质期12个月,其中生产日期为20240526的苏打水白桃味风味饮料已超过标签标注的保质期限。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局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苏打水白桃味风味饮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案例警示
各食品经营主体须引以为戒,务必定期检查在售食品保质期,及时下架过期产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