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管道元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维修、改造。
(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或气瓶充装单位对在用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超许可范围充装的,以及充装非自有产权、翻新、超检验周期或使用周期、检验不合格、淘汰或已判废但未去功能化气瓶的。
(四)特种设备投用后超过1个月未办理使用登记;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
(五)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特种设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已经报停或注销的特种设备;擅自启封、使用被查封的特种设备。
(六)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特种设备。
(七)使用时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
(八)未对使用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或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少、失灵而继续使用。
(九)未经核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无损检测活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超范围检验检测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十)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书,而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检测、使用单位或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质保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
(十二)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电话举报:12315或0943-8660773。
信件举报:纸质材料邮寄至白银市白银区诚信大道375号
616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410953880@qq.com(标题请注明:特种设备违法线索征集)。
三、有关事项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将依法进行奖励。
(二)保障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