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商业营销合规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15:52

来源:市局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市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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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净化医疗美容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全市相关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开展医疗美容商业营销活动提示如下:

一、严格规范经营主体

1.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2.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超出备案项目范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3.医疗美容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二、严格规范广告行为

1.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3.不得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4.广告不得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5.广告不得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

6.不得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7.对医疗美容广告中涉及“医生”“专家”的,市场监管部门将着重注意以下情形:

(1)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属实的,属于使用医生或者专业人士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法行为;

(2)医疗美容广告中将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医学专业人士,足以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属于医生等专业人士的,属于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3)对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人员的专访、专题报道中出现有关美容医疗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属于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等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三、防范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在商业营销过程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公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1.不得利用会议、讲座、电话、健康咨询、上门推销等途径,对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荣誉、医生资质资历、医疗美容产品及美容功效等内容,通过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或者推介等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2.不得在经营场所内或宣讲会、推介会、展销会、展览会等场合,对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荣誉、医生资质资历、医疗美容产品及美容功效等内容,通过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或者推介等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3.不得利用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对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荣誉、医生资质资历、医疗美容产品及美容功效等内容,通过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或者推介等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4.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交易、虚构经营数据信息、虚假预定、虚假抢购等营销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5.不得通过编造用户评价、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等方式,或者利用虚构收藏量、关注量、点赞量等流量数据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 

6.不得通过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种草笔记”等方式伪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带货、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等方式,事实虚假营销互动。

7.不得在医疗美容产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标注内容之处的其他信息,进行虚假标注宣传。

四、严格规范价格行为

1.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主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计价方法,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2.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且应与经营场所上价格公示一致。

3.经营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标价模板的,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规范。

5.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6.经营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分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五、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告知相关美容服务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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