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接受询问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7:44

来源: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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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刘刚、杨东、闫有斌:

根据侯龙申请,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刘刚、杨东、闫有斌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涉嫌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我局委托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会宁县郭城驿镇北大街18号”进行检查,现场没有发现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该地址从事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与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局登记备案的联系电话(138****3298)进行联系,该电话号码现已更换机主,现机主与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刘刚、杨东、闫有斌没有任何关系。

因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无法联系,为调查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情况,请白银美佳鑫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刘刚、杨东、闫有斌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发起人身份证明前来我局(地址:白银市白银区诚信大道375号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8室)接受询问调查。逾期不来接受询问调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后续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亚荣;联系电话:0943-8660634

特此公告。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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