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各有关计量标准建标单位、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及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白市联办发〔2025〕2号)及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我市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标准建标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单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的监管,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量领域跨部门及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仔细查找相关企事业单位计量管理的薄弱环节,确保量值传递的合法有效和准确可靠,同时对注册计量师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检定行为,提高检定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动态汽车衡强制检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计量单位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有序引导各行业单位认识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意义,提高全民法制计量意识。
二、检查对象
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双随机抽查系统中,抽取的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标准建标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使用以及取得注册计量师证书的注册计量师的监督抽查等作为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检查对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 11月底,具体检查时间市局将临检前3天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及相关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考核规范的程序和要求,采取听(听取检查对象的计量工作汇报、介绍)、看(观察或参观试验、生产现场情况)、查(查阅有关计量工作资料)、问(问询检查对象计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作出结果评价并完成监督检查报告。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单位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维护运行情况;实验室条件、关键岗位人员等是否有重大变更;测量设施与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是否满足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况的检查。
(二)计量标准建标单位:联合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持续维持和后续管理情况等情况的检查。
(三)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单位:联合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宣传出版(包括报纸、电视、期刊杂志)等领域的单位或组织使用计量单位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注册计量师:重点围绕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性、执业行业规范及保持相应能力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检查已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人员的执业单位与注册单位是否一致,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买卖、租借和涂改等情况;二是检查执业单位计量技术人员注册证执业范围是否与注册的计量专业类别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列明的技术能力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的情况;三是检查注册计量师聘用合同是否在聘用期限内,现场抽查注册计量师出具的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检定情况,检查执业单位是否开展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等情况。
(五)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动态汽车衡是否进行强制检定,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公路交通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动态汽车衡、破坏动态汽车衡计量准确度的计量违法行为。
五、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日常监督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GB 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配合,市局将从市计量测试检定所抽调2名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确保工作质量。
(二)细化安排。一是市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计量单位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二是各县区局要根据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自行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计量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强化执法。各单位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检查内容、标准,统一检查内容和评判尺度,禁止弄虚作假,客观、公平、公正判定结论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和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查处。
(四)落实整改。对部门联合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问题的单位,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由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核查确认。同时,向市局上报整改报告(附佐证资料)。
(五)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移动监管APP录入系统,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结果将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5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名单.xls
2.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计量标准建标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xls
3.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xls
4.2025年部门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xls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