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21〕81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5〕72号)要求,经组织自愿申报,县区市场监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拟推荐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红剑QC小组、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甘肃品高食品有限公司、会宁县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理委员会共6家组织申报第九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有影响评奖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证据确凿(不受理匿名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申报。
受理部门: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诚信大道375号6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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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