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15:20

来源: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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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涉嫌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案,2025年12月2日已调查终结。

经查,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未向我局申请歇业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情形,

2026年1月12日,本局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白银金顺畅医疗器械商行的营业执照。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银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 系 人:李霞   

联系电话:0943-8308089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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