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MB1971693M/2025-145680 生成日期: 2025-01-16
文       号: 关键字: 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经营
所属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3
浏览次数: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何继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加强市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和环境。

一、健全组织机制,统筹安排部署

一是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春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靠实部门责任,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针对部分经营主体不落实主体责任、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下发《关于迅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围绕突出问题,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结合我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由市食药安全委办统筹协调,会同市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白银市校园食品安全会商调度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明确校园食品安全会商调度方式,随时掌握校园食品安全动态,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整改

一是督促校园周边的食品摊贩、销售店、餐饮店等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系统化、专业化、常态化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扎实开展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聚焦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鼠虫害消杀、“三防”设施配备、散装食品标识标签、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生产厂家资质等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55家、报刊亭售卖食品2家;发现问题18个,全面督促整改完成,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对3家无证小吃摊点,责令其停止经营。

三、强化属地管理,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 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局积极协调联合消防、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流动食品摊点等开展全覆盖联合监督检查。严查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及信息公示、原料控制、食品留样、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废弃物处置等,督促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抽查考核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小经营店、餐饮单位、流动食品摊点等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严查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烟、酒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监督检查学校食堂916户次,检查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93户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566户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676人次,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04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约谈单位33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1份,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9份,立案查处4起,发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宣传报道60篇次。

四、坚持多措并举,构建共治格局

通过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收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发挥“企业吹哨人”监督作用,加强监督,共治共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通过市场监管公众号、白银新闻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发布校园食品安全红黑榜共10期,其中红榜27家,黑榜9家,向社会各界公布校园及周边食品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联 系 人:魏  欢

联系电话:0943-8660650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