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MB1971693M/2025-167806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文 号: | 关键字: | 事,部门,办理,企业,工商户 | |
所属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5-05-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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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以下简称“个转企一件事”)高效办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2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市监发〔2025〕58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5〕17号)。 三、起草过程 白银市市场监管局深刻领会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2025年度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梳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向涉及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事项的税务、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讨论会进行讨论,最终形成《白银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试行)》。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由工作目标、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附件五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立足经营主体需求和全市实际情况,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按需组合、一次申办、一次告知、一网通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通过“减流程、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高效服务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诉求“一线应答”。2025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清税信息核验及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等事项联办和一次办结,最大限度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 第二部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推进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的牵头部门、涉及事项、责任部门和实施层级。即: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从6个方面建立完善推进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1.梳理完善“个转企一件事”办事指南。按照省、市“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套指南”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完善“个转企一件事”涉及单事项要素信息,厘清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办事标准,精简办事申请材料,规范“个转企一件事”办事指南,准确公开申请材料、办理期限和办事全流程,实现“个转企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5月底前) 2.服务个体工商户便捷转型为企业。依托省市场监管局对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的优化、共享,落实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清税信息核验及变更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全部纳入“市场监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的要求,运用好、发挥好“市场监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功能,实现“个转企一件事”一次申请、一网办理,服务个体工商户便捷转型为企业。(责任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县(区)大数据中心,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县(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市、县(区)税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落实线下“只进一门”和诉求“一线应答”要求。将“个转企一件事”纳入“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实现企业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依托现有帮办团队,提供全程免费帮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按职转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出件”。及时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向办事群众解答有关“个转企一件事”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问题,答复甘肃政务服务网政民互动留言、“陇商通”涉企诉求办理平台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馈的各类问题,切实做到各类问题和咨询有件必回、有问必答。各责任部门要在方案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更新。(责任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县(区)大数据中心,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县(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市、县(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4.提升“个转企”办理效率。将“个转企一件事”全流程办理环节压缩至1个,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尊重市场主体意愿,满足申请人单独或一并办理业务需求,由“一网通办”系统分类生成相关信息,并自动推送到公安、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已在税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清税的,通过数据共享即时办结;未在税务部门办理且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当场出具清税证明情形的,限时办结。(责任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县(区)大数据中心,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县(区)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市、县(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5.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互认。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保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各责任部门要协同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沿用互认工作。对转型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92”开头的企业进行准确识别,确保转型后企业的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等业务流畅办理。(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6.探索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便捷换证。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工业产品等行政许可事项,对经营者、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没有发生变化的转型企业,认可原个体工商户在有效期内许可证继续有效,不以无证经营查处。有效期内需办理许可证变更的,为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直接更换新证,不再开展重复检查、现场核查等。优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延续措施,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视为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类型或组成形式,无需重新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培训;注重业务办理”3个方面保障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顺利推进。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wps 列出“个转企一件事”的联办效能、基本信息、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联办事项、服务成效、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 附件2.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wps 列出办理“个转企一件事”所需的涉及市场监管、人行、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5个部门的18件申请材料的名称、数据提供方式、实施单位及其他需注意事项。 附件5.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办事流程图.wps 提供清晰的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办事流程,给予个体工商户明确的办事指导,更实、更优、更好服务办事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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