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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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有效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全市“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坚定不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一)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全力支持人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更加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标准。明确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依法灵活运用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推定等证据规则,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负担。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加强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加快、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推行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发布制度,积极落实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实施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多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白银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使用规则,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行为的赔偿力度。强化诉源治理,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专利代理专项整治,规制商标恶意注册、专利非正常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扩大正版软件使用覆盖范围。(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全市启动认证、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公证工作流程。引导各类行业组织加强知识产权自律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制度,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强化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打击专利代理严重违法、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非正常申请专利,严厉惩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在民生、三农、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和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侵权假冒行为。运用大数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专项监管。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重点围绕白银名优新特产品电子商务领域,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执法,为白银产品“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美食节”、“展销会”等大型节会、展会活动,常态化设立现场侵权投诉处理机构,建立展会活动知识产权快速处置机制,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行政部门之间以及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市级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有效打破地方保护。(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与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调合作,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合作会商会议,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和快保护体系,聚焦白银市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煤炭储运交易转化等重点产业领域,提供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坚持对国内外、市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建立对外开放新形象,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探索建立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可能发生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围绕白银高新园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聚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形成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全门类创造、保护、运用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链。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支持具有产业基础、研发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进行转化实施,提高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大力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贯标计划,增强企业创新管理能力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深入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推进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国际商标,加快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版权保护工作。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时尚、软件、影视、版权服务等核心版权产业,发展各具特色的版权文化产业集聚区,加强特色产业和专业市场的设计版权保护。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要使用正版软件和信息系统,加强安全可控,提高国产化使用率。(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全市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工作力度,发挥地理标志在特色行业和特色产品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重点在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等农副产品领域,以靖远羊羔肉、会宁亚麻油、会宁马铃薯、会宁砂田西瓜、景泰大枣、景泰枸杞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全市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服务“三农”,促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商标品牌兴农富农,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转化和运用,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发展机制。推广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支持高新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在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煤炭储运交易转化等重点产业积极对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导航项目,提升专利信息利用水平。积极探索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培养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各有关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和激励制度。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适时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全市技术专家库,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法制化。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岗位锻炼,通过任职交流、挂职锻炼、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整体素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推进白银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见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成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其结果作为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知识产权文化、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公开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展示知识产权发展成就,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白银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白银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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