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305C/2023-121950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文 号: | 关键字: | 审计,内部,工作,规定,监督 | |
所属机构: | 市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5-31 14:42
浏览次数:
|
|
|
|
4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审计厅副厅长陈炎人,省审计厅二级巡视员、指导监督处处长张炜玲,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旭春,省审计厅综合管理处处长郭咏梅,共同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 为使大家对《规定》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审计厅副厅长陈炎人先生,省审计厅二级巡视员、指导监督处处长张炜玲女士,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张旭春先生,省审计厅综合管理处处长郭咏梅女士共同介绍《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陈炎人先生介绍《规定》修订的背景、意义及其主要内容。 陈炎人: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下午好!感谢大家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1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了《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下面我就《规定》的修订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规定》的修订背景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单位内部发挥着基础性监督和“探照灯”作用,是一个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制度设计。 甘肃省的内部审计开始于1984年。经过近40年的发展,内部审计在我省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审计监督力量,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内部审计监督质效不断提升。特别是2009年省政府颁布《甘肃省内部审计试行办法》以来,通过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经营管理等内容的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促进各单位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改善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个《试行办法》已施行14年,与14年前相比,内部审计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亟须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因此,修订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 第二,近年来我省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内部审计质量和成效明显提升,在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需要我们通过修订规章,形成制度固定下来,进一步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继续高质量发展。 第三,省委审计委员会对于我省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与这些要求相比,我省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比如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还不够强、发展还不均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审计成果运用还需深化,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的职责范围和方式方法还不够明晰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修订规章,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二、《规定》出台的意义 第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完善我省审计法规体系,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对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让各单位正确全面地认识内部审计,促进各单位主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内部审计监督推动单位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第三,《规定》的颁布实施,还释放了一个信号:内部审计不会削弱,只会加强。这必将大大激发和调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履职尽责、争先创优,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次修订,《规定》全文共8章48条。对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人员配置、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整改和结果运用、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适用范围和国家审计的适用范围是一致的。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涉及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都属于审计监督对象,也属于《规定》的规范对象。同时,《规定》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重点明确了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个规定,靠实了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责任。这一章还明确,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了12项职责,其中经过修订增加了4个方面的审计职责:一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二是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四是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的审计。增加这4项职责是为了适应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审计监督的职责不断拓展,在财政财务收支基础上,不断延伸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公共项目、公共政策、公共权力的全覆盖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也必然有相应的增加。 第四章“审计程序”,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一样,都要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这一章对内部审计程序进行了明确,这些程序,是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基本步骤,能很好地起到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效的作用。 第五章“整改以及结果运用”,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必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也就是审计整改以及结果运用。《规定》明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审计对象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把整改工作责任,牢牢靠实在“一把手”身上。只有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才能取得实效。《规定》还明确了单位内部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进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这些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内部审计结果发挥更大效用。 第六章“指导和监督”,是这次新修订增加的内容,《规定》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7项职责,并细化了指导监督方式,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指导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审计事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期,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