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00024 | 生成日期: | 2025-02-11 |
文 号: | 关键字: | 河,湖,保护,河道,生态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守护幸福河湖 建设美丽家园 ——白银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5-02-11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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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幸福河湖 建设美丽家园 ——白银市河长制办公室河湖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治河管河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河湖岸线环境卫生问题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河湖水生态、水环境,与人民群众对幸福美丽河湖愿景还有较大差距。为守护幸福河湖,建设美丽家园,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做保护河湖的践行者。不随意在河湖沿岸倾倒、堆积、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污染物,不向河湖内排放污水,自觉树立“保护河道光荣、破坏河道可耻”观念,从自身做起,带头保护河湖环境,主动参与河湖岸线垃圾清理志愿活动,坚决抵制一切破坏、污染河湖的行为。 (二)遵规守法,争做保护河湖的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围垦、占用河道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和尾矿库,不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开渠、打井、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主动参与,争做保护河湖的监督者。树立“人人都是河长”的主人翁意识,发现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及现象,及时劝导制止。做到全民主动参与、积极举报违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河湖管护范围内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 (四)积极响应,争做保护河湖的宣传者。积极行动,带头树立绿色环保意识,自觉养成保护河湖良好习惯,持续弘扬“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文明新风,努力带动家人、影响大众,不断增强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理念,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山川河流、保护山川河流的良好氛围。 保护河湖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保护河湖的践行者、捍卫者、监督者、宣传者,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护目标,为建设幸福美丽白银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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