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5-00011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文 号: | 关键字: | 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建设 |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5-03-2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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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务(水保)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5年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工作,稳步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统筹,为筑牢国家西部安全屏障和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1.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水土流失状况、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安排,6月底前完成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划定并将成果报送水利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并依法公告。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为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实施差别化的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措施提供坚实保障。 2.全面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质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充分运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成果,对项目选线选址合理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措施等审查严格把控。加强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表土保护利用、弃渣场选址审查把关。严控方案随意变更,强化对变更必要性、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对变更理由不充分及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坚决不予审批。全面落实“一稿制”审查审批模式,修订《甘肃省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专家库专家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效率和质量。 3.加强人为水土流失全链条全过程动态监管。制定《甘肃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各级水行政部门监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树立“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意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并动态更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台账,充分运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三色评价成果运用,全面监控并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及风险点,对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开展重点监管,建立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督促落实。紧扣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核查,严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关口,强化闭环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不断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积极有序推进省级审批的水土保持项目监测数据的汇交、分析工作,以数据为支撑,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4.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常态化推进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强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针对在建典型生产建设项目,持续实施全时段重点遥感监管,实时掌握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着重加强遥感正射影像技术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的深度应用,精准复核弃渣场位置、弃渣量、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防治措施,确保其严格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的既定要求。加快推动历次遥感监管中所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改与销号进程,落实闭环管理。加大对农林开发活动的监管力度,将禁垦坡度以上陡坡地的水土流失风险认定工作全面纳入遥感解译判别体系,确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导则》的各项要求得到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5.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监管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督办、纳入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依法实施行政查处。完善水土保持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联合执法,推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升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6.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执法文书,全面归集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确保按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及甘肃智慧水利-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各地要持续加强水土保持信用“两单”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同时,根据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依法依规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共享与应用,推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7.持续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组织编制《甘肃省水土保持“十五五”实施方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甘肃省2025-2026年实施方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抢抓有利施工期开工复工。发挥统计监督调度作用,确保年底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全年争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实施坡改梯20万亩,新建淤地坝40座。加快2026年项目储备,8月底前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前期工作,11月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8.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省级试点项目建设。按照《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SL/T534-2023),统筹各级各类生态建设项目协同治理水土流失,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通渭、崇信、秦州、两当、天祝、武山、宕昌、岷县、永靖、玛曲等10个县(区)做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打造示范样板,探索积累经验。开展敦煌市党河水库-黑山嘴段水土保持与荒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推动我省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9.严格淤地坝工程质量管理。持续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开展新建淤地坝、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提升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质量终身制责任,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全面强化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 10.保障淤地坝安全度汛。有关市(州)要进一步落实淤地坝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汛前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治到位,有针对性地修订防汛预案,认真开展防汛应急避险演练,以十足准备迎汛。汛期紧盯下游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淤地坝,聚焦“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和风险预警,确保发生险情时人员及时转移撤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强化淤地坝运行管理。加强串联式淤地坝运行管理。持续健全淤地坝建设、管护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维修养护资金,加强维修养护。常态化做好符合条件的淤地坝登记和销号工作。及时将大中型淤地坝淤积专项调查、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等信息录入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水利部要求,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切实用好淤地坝淤积专项调查实测数据,推进统一标准采集完善大中型淤地坝无人机等高精度数据底板。 12.加强重要淤地坝“四预”能力建设。有关市(州)加快推进重要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安装,2025年汛前实现下游有居民点中型以上淤地坝全覆盖,接入甘肃智慧水利平台和黄委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淤地坝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与地方气象部门探索建立短临降雨预报成果实时共享机制,开展重要淤地坝安全度汛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串联式淤地坝防汛预案。做好淤地坝安全监测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障提升“四预”水平。 四、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 13.完成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分析总结全省2024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定量掌握我省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变化。组织完成《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编制并及时发布,向全社会公告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14.开展2025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持续做好2025年度省级监测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做细动态监测野外复核,做实遥感影像解译和专题信息提取,严格动态监测进度和质量控制,提高动态监测质效,推进“十四五”水土保持率目标实现。 15.加强全省监测站网建设管理。配合水利部完成国家级监测站点建设任务。制定省级监测站网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方案,推进省级监测站点年度提质增效建设任务。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管理,开展风蚀监测设备计量(检定/校准),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按时完成监测站点年度监测成果整编归档。 16.提升水土保持监测评价能力。常态化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效果监测评价和全口径统计的生态工程评估。加强基层监测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省监测队伍业务能力。 五、着力夯实水土保持基础 17.发挥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协调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我省水土保持规划任务、水土保持率目标等重点工作落实。督促尚未建立水土保持协调机制的市(州)年内建立机制,推动已建立的市(州)发挥机制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18.加大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建立生态产品清单目录,开展我省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价值摸底和价值核算,推进我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加大水土保持碳汇、耕地占补平衡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19.创新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政策。推动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尽可能多的用于水土保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沟通,按照《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税〔2023〕19号),水土保持补偿费主要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指导各地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发挥好政府投入的撬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积极推行水土保持项目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就业、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各地要创新市场化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20.加强水土保持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甘肃祖厉河流域水土保持数字孪生技术、基于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土壤碳循环动态特征与碳汇功能评价、甘肃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实现模式等研究,推动水土保持科技能力提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21.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单位,充分利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进校园、进党校、进社区等,强化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水土保持专栏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工作动态。水土保持示范、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县(区)要及时开展成效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推广作用。 六、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22.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全省水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3.加强作风建设。坚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始终贯穿于工作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行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科学排查廉政风险防控点,为水土保持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4.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使命担当,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抓好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斗争本领,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有力有效破解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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