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00000000/2024-00003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24]43号 | 关键字: | 设备,更新,企业,政策,建设 |
所属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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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做好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突出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释放先进产能,带动消费升级,放大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规模效应,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到2027年,力争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3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技术更新。聚焦有色、稀土、化工、煤炭等传统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锅炉等生产设备、电机等用能设备、变压器等发输配电设备改造,通信网络、压风自救安全设备改造更新。突出能效水平引领,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淘汰不达标设备。鼓励国有企业率先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推动生产、仓储、运营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数字化促进中心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进园区、进基地、进集群。到2027年,开展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新培育认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优秀场景15个以上,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00个,淘汰全部不达标设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区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进建筑市政领域设施更新。结合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城镇设施更新改造。加快实施老旧电梯更新,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供水、供热、环卫、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工程建设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围绕外墙保温、老旧门窗、供热装置、计量装置等环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监控设施更新,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改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到2027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3.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聚焦交通运输发展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支持更新换购清洁能源动力货车。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5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4.推动农业领域机械更新。提升农业机械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化机械水平,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紧盯丘陵山区、重点作物,推广适用小型机械、高性能农机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加快市供销农资应急储备库建设,补齐精量播种、高效低损收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装备短板。加强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步推进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加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到2027年,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1800台(套);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2.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5.提升教育领域装备水平。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指引,推动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更新现有教学设备和信息化设备,实现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鼓励院所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老旧科研技术装备全面升级换代,提升科研平台建设水平。对标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及时更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撑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到2027年,市内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活力大幅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大中专院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4000元,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置标准配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探索前沿医疗装备技术科研与应用。推进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备短板,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医院病房设备配置标准。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7.完善文旅领域设施设备。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观光游览设施、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智慧文旅设备等更新改造。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完成黄河石林等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市群众艺术馆等国家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全部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等支持政策,大力组织汽车销售企业促销活动,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车登记。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桩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维修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家电流通、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享绿色家居焕新季”等促销活动。鼓励县区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依托消费券发放平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优惠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加装采暖设备和厨卫等局部改造。鼓励房地产开发和家具销售等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加装样板间,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以人口较多的小区和乡镇为重点,规划配套建设废旧家具等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市供销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及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到2027年,力争建成1个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联社) 12.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合规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县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1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市内及周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推进我市产业基础较好的化工、有色金属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装备再制造业务。强化水火电机组、煤矿机械、风电光伏设备、动力设施等改造升级,大力推动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4.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覆盖范围。支持建设一批废化工、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5.提升产品技术标准。鼓励相关领域企业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研制。支持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领跑者”行动。以铝、铜、稀土等工业产品为代表,执行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6.加大资源循环化利用标准供给。建立健全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市场建设服务、二手货品品质鉴定、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纯电动车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废塑料废橡胶再利用、废纸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标准,施行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7.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围绕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大力支持市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到2027年,争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18.加大设备更新财政资金支持。加大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着力支持设备更新。持续实施中央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老旧渡轮、柴油货车等更新。统筹利用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出租车更新。持续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19.加大以旧换新财政资金支持。坚持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联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落实好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采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和再生资源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0.鼓励金融服务支撑。健全“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贷款规模。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基金公司通过设立相关基金投资项目、项目赋能、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责任单位:人行白银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银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农发行白银市分行) 2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2.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 23.强化科技支撑。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大采用揭榜挂帅等新模式力度,集成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24.突出利企惠民。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作为普惠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抓手,充分挖掘企业设备更新潜能,激发更新换代内生动力,促进设备供给企业提产扩能增效。综合实施奖励、补贴等促进政策,引导老百姓消费升级,扩大政策社会效应,加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福利,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千家万户享受到真金白银优惠。(责任单位: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落实机制 25.加强组织领导。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压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6.构建“1+12”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本方案以及工业、建筑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提升、政策及要素保障、国资国企等专项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谋划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各项政策、任务落细落实。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相关部署落地见效。 27.实施清单化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进省、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各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优势和需求,加强政策梳理、对接和研究,建立财税、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库,加快建立各领域项目和设备更新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项目支撑能力。 28.强化调度考核。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各专责组成员单位汇报,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双新”工作中产生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各专责组每季度总结本领域“双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各专责组要研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县区推进“双新”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经市级工作专班审定后,作为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的重要依据。 29.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回应政策诉求和社会关切,引导好社会预期,激发企业更新设备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让广大企业和老百姓深入了解政策背景、政策用意和政策利好,着力营造全社会主动换新、自觉更新、经常迎新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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