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组织召开靖远县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7-10 10:23

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动靖远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近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靖远分局组织召开靖远县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议,县检察院、法院、公安、自然资源、水务、林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等部分内容,重点研学了生态环境损害的线索筛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修复评估以及不启动索赔程序的情形等具体规定;通报了我县当前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并分析了当前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2024年案件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各参会单位围绕工作职责,交流了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强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毫不松劲地扛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要加强学习、找准问题,大力推进损害赔偿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办理程序和职责分工等规定的学习,提升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的能力,并全面、充分开展线索筛查,严格落实办案程序,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索赔程序,做到应立尽立、应赔尽赔。三是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不断构建部门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各部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统筹协作,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拓宽调查路径,深挖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对损害赔偿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落细,案件办理取得实效;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重点案件,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统筹调度,确保应赔尽赔,实现闭环管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宣传工作,推动以案说法,以案促治,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过程变为释法说理的过程,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修复责任意识,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