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水平,增强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防范化解环境风险能力,10月30日下午,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宣贯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县区分局、辖区符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条件的57家企业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二级主任科员王广星、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绿色保险研究中心主任郭权分别开展宣讲解读。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王广星同志系统性地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理念,深入剖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实操要点,并针对我市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启动和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和帮扶指导。
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绿色保险研究中心主任郭权通过案例、数据,生动阐述了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详细讲解了“甘肃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监管与服务管理平台”的功能应用、技术操作、使用方法,认真分析了如何充分利用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提升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环境风险。
通过本次宣贯培训,有效增强了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对企业深入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政策要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在我市落地见效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