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SD0120/2021-00158 生成日期: 2022-01-07
文       号: 关键字: 老年人,工作,市,服务,组织
所属机构: 市卫计委 发布机构: 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征求《白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意见建议的函
信息来源:市卫计委
发布时间:2022-01-0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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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白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意见建议的函
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我委制定了《白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现征求修改意见建议。
  请贵单位于2021年8月31号前予以回复,逾期没有反馈意见建议的视为无意见。
  系人:郭宏 联系电话:8250160
白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白银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一、市委组织部
  指导支持各级领导干部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做好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和党员的宏观管理;将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指导推进离退休干部和老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老年群体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二、市委老干部局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优势作用。
  三、市委宣传部
  组织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和引导全市各新闻单位宣传老龄工作的舆论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列入创建文明单位和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条件和内容: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老年人和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市人社局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离休退休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市企事业单位离体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支付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中央、省驻银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市发展改革委
  研究拟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年度计划; 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与全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配合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按规定程序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和利用外资支持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项目对接。
  六、市教育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老年教育的规划、政策和法规: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和市情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动员、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鼓励教育系统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利用所学所长,在老年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七、市科技局
  研究制定我市老龄问题及老龄化社会的科技应对策略;在相关科技计划中积极推进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老龄服务发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等工作:推进全市老年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打造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
  八、市工信局
  与研究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老年健康用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引导行业组织和生产企业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健康管理产品、纺织服装服饰、日用生活器具和电子电器等;支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落实老年用品标准和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推进老年用品产业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宣传老龄工作。
  九、市公安局
  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降法)反家庭暴力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和特点,依法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求助,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家庭暴力” 及诈骗、盗窃、抢夺等侵害老年人人身、财物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配合提供全市户籍人口数据,为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依据。
  十、市民政局
  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市司法局
  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通道,逐步扩大老年法律援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十二、市财政局
  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老龄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根据老龄工作发展需要和我省财力状况,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对老龄工作有关经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市自然资源局
  参与研究制定老龄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将养老设施
  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依法依规为养老设施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与保障,并对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管。
  十四、市住建局
  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相关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与改造有关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优待政策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出行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老年人出行权益。
  十六、市农业农村局
  积极应对我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障矛盾突出等问题,协调配合完善农村养老有关政策措施,
  十七、市商务局
  结合家政服务业管理职能,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集中养老等养老服务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协调和指导老龄产业发展,丰富老年产品市场。
  十八、市文广旅局
  负责全市老年文化旅游工作;落实老年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及文化旅游相关服务标准;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艺术活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指导全市各级电台、电视台,通过开办专题栏目、制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反映老年人生活,展示他们开展的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宣传社会敬老爱老典型,弘扬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奥论氛围;对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进行奥论监督;指导旅行社规范老年旅游服务;推动完善市内旅游景区老年人旅游无障碍设施;配合保监部门研发老年人旅游保险产品。
  十九、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推进医养结合,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市老龄办职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督查落实市老龄委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市老龄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十、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老年人用品及服务质量等标准规范:依法监督生产和流通领域老年人用品质量,加强老年人服务质量监督监测;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老年人消费品召回管理;依法查处养老服务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依法监管老年人用品和养老服务认证活动;指导我市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老年人消费维权工作。
  二十一、市体育局
  指导和推动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宣传和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骨干、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示范推广适用于老年人的体育健身器材,做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及管理使用;按照老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老年人体质监测工作:配合公安和民政部门依法取缔以健身为名的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诈骗老年人钱财,以及宣扬迷信、邪说等非法活动。
  二十二、市统计局
  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全市老龄人口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龄人口数量,结构和特征的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指导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老龄人口统计工作;为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向社会发布老龄人口统计信息;参与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
  二十三、市医保局
  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工作,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类参保人的合理医疗需求;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配合应对人口老龄化。
  二十四、市银保监局
  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市内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商业保险;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我市有关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老龄工作政策法规;引导各级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适老商业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保障老年人银行理财。
  二十五、税务局
  贯彻落实国家和国务院授权制定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我省有关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十六、市总工会
  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离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助老服务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十七、团市委
  配合相关成员单位,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教育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促进青少年与老年人增加沟通,互相理解,共同参与社会发展。
  二十八、市妇联
  依法维护老龄妇女合法权益:注重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弘扬尊老爱老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老龄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引导老龄妇女为党和国家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十九、市残联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老年残疾人养老、医疗、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年残疾人健康与康复服务,共同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反映老年残疾人需求、保障老年残疾人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残疾人设施、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丰富老年残疾人精神文化、体育生活,开展老年残疾人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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