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MB1543066N/2023-143835 分        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8-12
标        题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情况简介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时        效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机构全称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机构简称 白银市医保局
机构职能

     

党组书记    李国庆                           局长    何艳君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市际合作交流。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二级机构: 

白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负责人:张小刚   联系电话:0943—8307075)


机构地址 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
联系方式 0943-8269233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