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现将《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白银市大数据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医保函〔2024〕214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4〕60号)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的具体行动,聚焦群众、企业、医药机构就医费用报销需求,依托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2024年底前,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4项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的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适用范围
全市各县(区)办理所属参保群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相关事项。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线上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实现全市就医报销“一件事”线上办理,设置就医报销“一件事”受理模块,统一申报入口,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表单的方式,通过数据共享、自动调用的模式实现申报电子材料免提交、少提交,推进就医报销“一件事”网上办,一次办。依托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高效受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相关咨询、投诉、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
(二)线下办理。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授权下级经办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办理事项,并指导开展服务工作。同时积极落实医保系统行风建设,落实代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四、职责分工
(一)医保部门。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市大数据中心统筹推进全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落地实施。市县医保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按照统一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对单事项进一步优化简化,并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平台完善单事项实施清单。及时梳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热线知识库内容。
(二)大数据中心。市县大数据中心配合市县医保部门做好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市和所辖县区子站点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上线运行及业务测试工作。
(三)政务服务中心。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同市县医保局,结合本地实际,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医保服务中心,做好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事项进驻和咨询解答,提供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对单事项的进一步优化简化,并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平台完善单事项实施清单。
(二)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省统一医保信息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系统测试验收工作。
(三)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就医报销“一件事”4项重点事项系统集成办理,落实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全市医保领域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重点事项,持续推动全市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市县医保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解决和反馈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定期会同同级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堵点难点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确保系统联通,业务办理顺畅。将医疗保障服务领域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与首批12项重点事项统筹推进,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对医保服务领域有关政策文件、经办事项、业务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精简、再优化,切实提高各级医保服务水平,用便捷、人性、创新的医保服务暖民心、得人心、赢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
附件:1.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2.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3.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4.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申报材料
附件1
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 |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 联办机构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咨询投诉方式 | 电话:0943- | | |
联办效能 |
单办件 办理时间 | 3个工作日 | 一事联办 办理时间 | 2个工作日 |
单办件 跑动次数 | 2次跑动 | 一事联办 跑动次数 | 1次跑动 |
单办件 递交材料 | 5份材料 | 一事联办 递交材料 | 3份材料 |
单办件 办理环节 | 5个环节 | 一事联办 办理环节 | 3个环节 |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到场次数 | 0次或1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现场提交本人有效证件办理结算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适用对象说明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仅支持在甘肃省内参保人员 | 行使层级 | 省、市、县级 | 事项审查类型 | 串并联办理 |
涉及的 内容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等级) | 全程网办(Ⅳ级)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参保人员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受理条件 |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在甘肃省参保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2.家庭共济账户用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转诊证明、个人承诺书 三、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1.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2.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四、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法定依据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 政策依据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1〕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函〔2023〕246号 |
发文机关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日期 | 2023年1月1日 |
条款内容 | 第十六条: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68号) |
发文机关 |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日期 | 2023年7月31日 |
政策内容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的办理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转诊证明、个人承诺书 |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政策依据 |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4号)、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通知》(甘医保函〔2022〕46号) |
发文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日期 | 2021年底 |
政策内容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68号) |
发文机关 |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实施日期 | 2023年7月31日 |
政策内容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
联办事项 |
事项名称 | 办件类型 | 受理部门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 办事指南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 公共服务类(即办件) | 省、市、县医保经办部门 | 无 | 无 | 无 | 无 | 点击前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公共服务类(即办件) | 省、市、县医保经办部门 | 无 | 无 | 无 | 无 | 点击前往 |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 主动服务类 | 定点医药机构 | 无 | 无 | 无 | 无 | 点击前往 |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主动服务类 | 定点医药机构 | 无 | 无 | 无 | 无 | 点击前往 |
服务成效 |
减时间 | 通过“一网受理”,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积办理时间由将近3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2个工作日。 |
减跑动 | 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申请人不用不同部门跑,跑动次数大大减少,跑动次数由2次减少至“最多跑1次”,甚至“零跑动”。 |
减材料 | 通过“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并结合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大幅精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同的不重复提交,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从5份减至3份。 |
减环节 | 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申请人办事环节由目前的5个业务环节减少至3个环节。 |
常见问题 |
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什么跨省无法办理? |
答:目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仅支持省内办理。 |
附件2
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附件3
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基本信息 |
申请人基本信息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其他 |
证件号码 | |
险 种 |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
人员类别 |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5.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转往地区 | (***省***市) |
申请办理事项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是否办理 | 绑定人 | 姓名: 系统按填报信息带出 证件号码: 系统带出 |
被绑定人 | 1.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它: ) 证件号码 。 2.绑定更多人,点击“增加”。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是否办理 | 本人 | 姓名: 系统按填报信息带出 证件号码:系统带出 申请事项:系统选择 |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是否办理 | 本人 | 姓名: 系统按填报信息带出 证件号码: 系统带出 申请事项:系统选择 申请材料:系统点选 |
医疗费用报销 直接结算 £是否办理 | 本人 | 姓名:系统按填报信息带出 证件号码: 系统带出 申请事项:系统选择 申请材料:系统点选 |
承诺签名 | 本人 (代办人) | 本人核对以上填写内容正确无误并承诺以上申报信息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办理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直至注销以上办理结果。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
温馨提示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意事项 |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诊。 3.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执行。 |
附件4
白银市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 规格 | 涉及事项 | 备注 |
1 | 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纸质或 电子版 | 1 | 无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
2 | 居住证明(或承诺书)、转诊证明 | 原件 | 纸质或 电子版 | 1 | 无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
3 | 甘肃省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联办服务登记表 | 原件 | 纸质或 电子版 | 1 | 无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