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2-156036 生成日期: 2022-03-04
文       号: 关键字: 普查,工作,开展,成果,办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2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3-0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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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官之年。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按照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摸清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全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深入分析和用好普查资料,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支撑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一、全面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全面完成全调查收尾和汇交工作。2月底前住建部门完成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工作,3月底前住建部门完成调查数据的质检核查工作,并将调查数据成果上报至省级住建部门。各行业部门按期完成数据汇交工作,其中:地震、水务、林草、交通、应急、生态等部门3月底前完成全部调查数据汇交工作。

(二)开展数据质检核查工作。市级各行业部门应积极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在数据汇交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省级及国家级质检核查。市普查办应积极配合省普查办对数据进行综合性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市级相关行业部门,整改后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的普查调查数据成果集,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6月底前完成)。

(三)做好数据共享分发工作。在做好数据安全保障的基础上,配合省普查办开展有关调查、共享及承灾体标准格网等数据的行业共享和分发。

(四)完成应急系统调查数据质检核查与汇交工作。配合国务院、省级普查办开展应急系统调查成果国家级质检和现场核查工作,各县(区)要及时进行数据修正,完成调查成果汇交工作(3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组织协调和技术统筹

(一)发挥普查办统筹协调作用。围绕2022年普查重点工作,健全完善普查办运行机制,定期召开普查办主任办公会、普查办全体会议、普查办主任暨技术组会议,研究推进普查工作。

(二)开展普查工作督查督办。完善调度管理制度和调度管理系统,持续强化对各县(区)普查工作的指导和进度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市级各行业部门工作动态,协调各工作组、技术组会同各县(区)和各行业部门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普查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普查办和市财政局有关普查资金使用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充分发挥普查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各行业部门每月上报普查经费落实情况以及中央补助经费执行情况(6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支付使用及绩效评估)。

三、开展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建设

(一)做好行业部门和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建设。市普查办在12月底前完成市级数据库基础环境建设和数据落地存储,开展普查软件常态化运行工作,确保行业普查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稳定运行。市级其他行业部门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

(二)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统筹数据安全与应用工作,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普查软件使用和数据出入库安全管理。

四、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应用

(一)持续推进普查成果应用实践。各级各部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持续开展普查成果应用探索,及时向市普查办报送成果应用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市普查办通过定期编制普查成果应用专题简报、召开成果应用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积极推广普查成果应用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构建市级层面普查成果应用体系。

(二)开展普查成果重点领域应用专题研究。面向国家和省级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实际需求,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运用好灾害风险隐患、致灾承灾、减灾能力、风险评估区划等数据和成果在自然灾害防治、城乡社会治理、巨灾保险等重点领域设立应用研究专题,组织开展成果应用研究工作,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工作落地见效。

五、加强普查宣传和培训

(一)做好普查宣传工作。按照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紧密围绕2022年风险普查工作,重点做好全面调查、评估区划、成果应用和总结表彰的宣传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对接各主要新闻媒体、有影响力的社会媒体,强化全媒体自主性、经常性报道普查工作的新闻阵地。开展全市普查宣传作品征集筛选、成果应用案例推荐等活动并上报省普查办。编制普查成果应用集、宣传手册等,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引导。

(二)做好普查培训工作。根据普查阶段重点任务需求,围绕普查组织管理、数据质检审核汇交、评估与区划、数据库建设、成果应用、数据安全管理等专题,积极参加国务院、省级普查办组织开展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和每周线上直播答疑,结合实际开展市级专题培训;选派人员参加综合评估与区划业务考核。完善市普查办人员学习交流机制,不定期组织集体学习,提升普查办业务能力。

六、认真做好普查总结表彰

(一)全面总结好普查工作。根据省普查办工作安排和要求,系统梳理调查成果、评估区划成果,形成普查成果体系。认真总结普查工作,将相对成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技术方法、软件系统等作为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的基础,开展普查成效评价,完成普查总结表彰。

(二)组织开展普查表彰推荐工作。按省普查办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普查表彰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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