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7623704892/2024-122201 生成日期: 2024-09-04
文       号: 关键字: 森林草原,防火,防,灭火,工作
所属机构: 市应急局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制度
信息来源: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0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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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坚决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承诺制度。

一、明确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夯实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逐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全市营造“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人职责

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人督促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扑火队伍建设与管理、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管理、物资储备及管理使用、火灾案件查处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等其他有关事项。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范围

(一)市包县、县名乡、乡保村、村包户所有包保领导干部;

(二)全市所有林草经营单位。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承诺方式

(一)各包保责任人对安排包保的党委政府进行书面承诺,认真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包保责任。各级包保责任人除本人向安排包保的党委或政府作出承诺外,同时要督促本地林草经营单位向被包行政区政府承诺,严格按照林草经营单位任务清单要求,对标对表逐项落实有关任务。

(二)各林草经营单位须向当地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全面履行林草经营单位防灭火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经营单位本系统与地方政府防灭火指挥部及村双重管理的林草分支机构,应向当地相应层级政府防灭火指挥部及村进行承诺。例如,县属林场甲的林草面积分布在A乡、B乡、C乡,在A、B、C乡如有分支管理的站点,除林场甲应向县区政府防灭火指挥部承诺之外,分布在A、B、C乡的分林场(站所点)要向所在乡镇进行承诺。未设立分支机构,但有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在A或B或C乡行政区域内,林场甲要主动赴对应乡镇衔接工作,会商防灭火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火责任。承诺人要督促包保区域内各级各部门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责任,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和任务;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二)开展宣传教育。将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防火期内进行防火知识、逃生避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确保防火宣传不留死角、全覆盖。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进行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管理、违规用火行为的,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整改。在防火宣传牌、标牌上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公告,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制作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在防火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落实护林人员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三)野外火源管控。在林区重要部位、重点地段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标牌,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在林区主要路口、路口设置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卡点,安排专人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烧荒等行为。

(四)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包保辖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时限,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的要求,坚持边检查、边落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火灾隐患,按照“一患一策”原则建立台账,限期完成整改。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督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承诺制度,严格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林防办要组织开展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未履行承诺或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承诺制度,将承诺内容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切实发挥好“一岗双责”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将承诺制度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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