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040001391117XJ/2022-126090 | 生成日期: | 2022-08-19 |
文 号: | 关键字: | 犬,养,管理,工作,文明 | |
所属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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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乔亚峰、李世文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办理。 一、我市养犬相关规定。2021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我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明确职责,逐级落实,进行了不间断的治理。对养犬监督与管理、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与经营、法律责任等各项工作进行职责划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强化协作,形成管理合力。遵照《条例》规定,我局督促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摸清养犬的底数,建立健全档案,督促居民对超过规定养殖数量又无法自行处置的犬只,送交犬只收留所。目前,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依法依规,规范养犬成效显著。县区城市执法局根据《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开展违规携犬专项整治,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公共交通场所的执法巡查,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634余起,共捕捉收容流浪犬356只,核发养犬登记证3068个,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不按规定佩戴犬牌犬证、犬只便溺影响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执法,现处理市民投诉1360余起。 四、加强宣传,强化文明养犬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在社区采用横幅、宣传橱柜、黑板报、标语、致养犬人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养犬管理规定,在车站、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文明养犬宣传纸2000余份,积极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文明养犬素养,强化广大市民合法养犬、文明携犬、安全管理的意识,保障广大市民有一个和谐、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市民文明养犬。一是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条例》和文明养犬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市民群众文明养犬,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积极争取养犬管理资金,做好流浪犬捕捉人员的捕捉技术培训,配备高效捕捉工具和设备,切实提高捕捉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豆仍海 联系电话:8298196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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