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3-00003 生成日期: 2023-09-06
文       号: 关键字: 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企业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3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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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的建议很好,对我们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公司管理行为,积极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日益改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关于“理顺管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物业管理涉及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教育、民政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监管不进小区的问题。对于建议中房管部门要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监管工作2018年国家“放管服”改革,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可和认定,全面取消准入门槛,引入行业诚信管理。秉持紧跟国家大政方针和法无允许不可为的原则,因此之后的《白银市物业管理办法》也相应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可和认定的相关规定。而物业企业大多是从开发企业中派生出来的,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成本,硬件规划建设不到位,不具备终端收费和市场化物业服务条件,为后续物业管理工作埋下很多隐患。同时由于本市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服务意识不到位,物业管理涉及公安、发改、工商、民政、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部门沟通不畅,居民意识不能同步跟进等诸多原因,因此物业服务达不到居民满意的水平。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努力做好衔接工作,加强部门配合机制,实现部门联合执法。

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做到了:1. 新修订的《白银市物业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1月30日正式出台公布,我们通过多种媒介积极宣传推广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宣传物业安全知识。2.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和谐共治,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民政局转发了《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关于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建房〔202236 号),要求各县区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努力规范我市业主自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推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党建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从14个方面提出了评选“美好家园”的要求,指导各县区以此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居民群众幸福感3.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让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强化物权意识,化解物业纠纷,努力形成“共建共管、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继续努力协调价格管理部门、各供应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宣传,促进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业主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主动接纳物业管理服务。

关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我们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我市物业管理起步较晚,服务理念相对滞后,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理念,有效拓展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视野和业务能力,引进了行业龙头企业,希望龙头企业通过创新的理念、管理、团队和服务为白银的物业服务行业注入新的活力,提升本土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培养创新思维,加强管理能力,以新的商业视角协助物业企业开展多种经营转型,提升综合性服务能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积极出台《白银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建立考核奖励及红黑榜机制。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于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业主反映良好的物业企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列入白银市诚信企业红黑榜的红榜名单;对于职责不明、缺乏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经常引起业主投诉上访的,予以警告批评,列入白银市诚信企业红黑榜的黑榜名单。我市已经成立白银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旨在加强行业交流、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全面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改革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思想。

关于增强自治意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1.促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和谐共治,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民政局转发了《省住建厅省民政厅关于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建房〔202236 号),要求各县区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努力规范我市业主自治制度。2.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各部门、街道、社区职责,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指导其全面正确履职,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督促并指导及时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规程,规范操作,制定并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发挥业主自治作用。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展开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监督、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活动;协助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区建设等工作。

   关于“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1.为了解决住宅小区后续维修的根本矛盾,及时向业主宣传有关专项维修资金法规制度,逐步加大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力度。截止2022年底,白银城区本年度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548.12万元,累计归集资金达到36719.20万元;本年度支取维修资金119.22万元,累计支付维修资金1265.70万元。针对部分住宅小区设施设备老化坏损等问题,业主签字同意后,经过“三级审核”(街道社区、区、市房屋管理部门)、“两级公示”,及时有效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了多个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老化坏损问题,有效化解了物业矛盾,提升了业主满意度,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积极出台相关办法,确保程序制度到位。及时出台更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白银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1月4日印发。3. 理顺管理体系,配合下放权力。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52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甘建房〔2020〕184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健全以街道(乡镇)为主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走上规范健康发展轨道。2022年底将白银区维修资金审批权力彻底移交至白银区住房保障中心。旨在进一步落实维修资金属地管理,解决在维修资金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推诿扯皮问题。

 

  

                                        白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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