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14/2017-00376 | 生成日期: | 2017-07-03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 | |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7-07-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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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无自筹能力贫困户。从2015年开始,坚持按照特困户、易地搬迁、地震灾区和灾害多发区“四优先”的原则,每年的危房改造任务优先保证市上确定精准扶贫的三个片区特困县、两个插花型贫困县、295个村、6.65万户、28.59万贫困人口的需求。把因病、因学、因灾、干旱、风沙、盐碱等因素返贫造成新的贫困人口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通过全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的相互衔接,对各县区统计上报的贫困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比对认定,建立全市精准扶贫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分年度、分县区制定具体改造计划。各县区危房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符合当年减贫人口标准的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的精准台账。做细做实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等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准确鉴定危房等级,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认定补助对象,各县区审查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以县区政府文件上报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核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公开、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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