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 |
信息来源:白银融媒
发布时间:2024-11-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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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依据 2021年住建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明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认及改造程序 根据《实施意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其中,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住建部门加强同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对其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等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初步确认补助对象。落实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确认程序,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改造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做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竣工验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收集档案资料,形成工作闭环。 三、补助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由中央及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2021年至2024年,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户均在1.4万到2.0万区间。2024年全市争取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3086.55万元(中央2787.31万元、省级299.24万元;会宁县295.03万元、靖远县182.82万元、景泰县88.69万元、平川区2520.01万元),平均到户资金为平川区2万元,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18100元,实际到户资金由县区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分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支付: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四、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完善印发了《白银市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工作方案》,对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日常巡查工作做了详细指导;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六到场”巡查记录表》,对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组织各县区培训乡村建设工匠749名。组织县乡以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实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新增危房通过纳入抗震改造、动员自行改造等办法及时“清零”。同时,将仅有一套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改造住房的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抗震改造计划,共摸排改造对象1573户,已竣工1573户。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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