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212/2025-173400 生成日期: 2025-02-14
文       号: 关键字: 不动产,登记,异议,白银区,公告
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0014)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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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03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银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213办公室(白银区南环路4号)

联系方式:0943-8660590、0943-822123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于宗达

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中学巷13号(02)7幢3层5-304

白房权证转移字第00029377号

李翠英

公告单位: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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