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212/2025-173680 生成日期: 2025-08-25
文       号: 关键字: 不动产,登记,白银区,异议,公告
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011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6:44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9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银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213办公室(白银区南环路4号)

联系方式:0943-8660590、0943-822123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杜志杰

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东山路219号(19)4幢4层2-402

白房权证转移字第00035328号

姜玉华

2

王焕芝 韩俊兰

房屋所有权

白银区四龙路489号(07)2幢2层1-204

白房权证转移字第00036343号

王玉民


公告单位: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