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04000139113212/2023-127572 生成日期: 2023-09-06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市,听证会,参加,申请,申请人
所属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更新成果听证公告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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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今年10月中旬将在白银市自然资源局7楼会议室(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76号)举行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更新成果听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户籍在白银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定地址在白银市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送至白银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及用途管制科。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参加。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176号

联系人:贾孝勇   联系电话:13519437392   

邮箱:359325517@qq.com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修订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

证件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

职务

简要工作经历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为参加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修订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件

证件号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白银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核对。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4、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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