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9-00005 | 生成日期: | 2019-06-11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9 〕78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9-06-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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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关于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关于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衔接争取中央政策落地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争取政策及早落地见效
(一)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1.广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运用税企微信群、公告栏、举办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降税率政策及开票软件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辅导,集中入户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政策辅导;优化办税服务厅、12366岗位人员配置,配足配齐导税人员;加强内部培训,重点对办税服务厅前台、12366岗位人员轮流开展以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减税降费增值税税率下调政策培训,稳步推进增值税改革。(市税务局)
2.督促县区切实兜住“三保”底线,对“三保”未保到位而安排发展类资金的,要求调整支出预算并按程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配合)
3.国家、省政府出台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相关文件后,尽快予以落实到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4.统筹考虑,在2019年省财政厅已安排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同比去年增加14.5亿元基础上,继续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市财政局牵头,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5.按省财政厅最新确定的范围使用专项债券。(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到期锁定地方政府债券继续申请再融资置换,减轻地方还本和利息负担。(市财政局牵头)
7.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0号公告)及《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文件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相关政策辅导宣传,确保辖区企业招用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失业人员相关税收定额减免应享尽享。(市税务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8.国家、省政府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文件下发后,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9.落实好国家和省上出台的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政策,全面执行“非禁即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10.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我市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的全覆盖,使更多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全面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11.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白银市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融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持续完善白银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使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12.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估系统,对照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进行在线评估,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加快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13.配合国家和省上做好我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14.严格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网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9〕301号文)要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白银电力公司配合)
15.待交通运输部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积极推动降低过路过桥费用,进一步治理对客货运车辆不合理审批和乱收费、乱罚款,全力推进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6.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在建项目主线收费站建设的通知》(甘交公路〔2019〕41号)要求,暂停会宁至老君坡(宁甘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建设;在G341线白银至中川段、S217线景泰至白银段一级公路积极推广不停车快捷收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三)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17.聚焦绿色生态产业重点领域补短板和技术改造,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荐银光公司组建甘肃省光化特种新材料创新中心,依靠银光公司资源优势建设军民融合光气化产业园。(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国资委配合)
18.落实白银市先进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协同制造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9.落实省政府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制造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0.按照国家和省上即将出台的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大力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力争将我市纳入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生物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和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入实施生物产业倍增工程,促进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2.开展城市千兆宽带入户示范,为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的改造提升做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动移动网络基站扩容升级。(市工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23.督促本地运营商落实省通管局、省工信厅关于中小企业宽带的降费政策。(市工信局牵头)
24.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培育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发挥第一批、第二批白银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动效应,放大《白银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扶持办法》政策影响力,大力实施人才引领行动,着力打造由“旗舰、航母、千帆”为重点的“人才联合舰队”,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不断增强对创新人才的扶持力度,提高生活保障,子女入学,创业服务和科研平台共享等方面的服务能力,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市科技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25.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创新布局,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项目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6.抓好重大科技项目谋划、申报和实施。围绕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国家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组织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在国家、省、市科技计划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论证、指南编制、政策制定中予以重点支持。在项目评审、预算评估等环节更多支持联盟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7.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和《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要求,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在有色冶金新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和创新平台。争取各级科技部门通过项目资助、后补助、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等多种方式给予引导扶持或合作共建。(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8.扎实推进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紧扣兰白自创区建设方案,按照“集聚产业、输出科技、研究实践、循环互用、精准错位”的功能定位,持续推动“六个一百”技术创新工程,加快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群加速聚集,吸引更多的创新资源向试验区集聚,推动“一区六园”协同发展。贯彻落实“3+2+10”创新政策体系,培育新增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切实推动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市科技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9.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推动军技民用、民为军用、军民兼容,形成“一个联盟”为通道、“两个中心”为平台、“四个产业‘园中园’”重点突破、“五大融合基地”整体推进的军民融合创新格局,抓好七大行业106个重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配合)
(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
30.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等标准要求,统筹规划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及室外活动场所等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加大财政投入,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并重点向农村倾斜;采取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民办公助,助力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市民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31.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摸底调研,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工作人员积极性高的幼儿园开展试点工作。在市、区开展公(民)办幼儿园小小班、妇幼保健院模式、儿童之家模式、托幼(早教)机构模式、企业托儿所模式等不同的试点示范项目。制定和健全托育机构及托育师资准入、审批、培训、管理、监督等制度,建立政府引导,单位、社区、家庭、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托育一体化进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2.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制定的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
33.推动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精深化加工、品牌化营销,培育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效应的骨干企业,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中药产业链。加强健康管理和培训服务,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鼓励发展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调理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保障促进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和支持职业学校开设家政、养老、保健等大健康相关专业,大力培养实用型人才。打造“食养”、“药养”、“水养”、“沙养”等为特色的医疗旅游养生产业,努力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依托省中医院白银制剂中心,积极推进中药制剂产业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4.加强重大技术装备补短板,推动重大技术首台(套)装备示范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35.加速建设景区道路、绿化、游步道、停车场、A级厕所、游客中心、休息设施、导览标识等基础设施。提升供水供电、通讯、智能管理、应急救援、垃圾污水处理、安全消防、医疗保障等配套设施服务水平。实施旅游厕所建设“新三年计划”, 按照“数量充足、干净无味、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全市新建改建厕所190座。到2020年,实现开放景区(景点)通信、餐饮、娱乐、住宿、购物、如厕等设施到位,配套齐全,交通便利,标识清楚。(市文旅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36.实行重大项目领导包抓、清单管理和月调度季考核等制度,争取更多国家和省上资金支持,加大中兰客专白银段等交通、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等水利、刘川工业园基础设施等园区、白银工业云平台等信息方面重大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配合)
37.开工建设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景泰永泰川农业灌溉引水等工程,加快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景泰精准扶贫寺滩引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进度;重点抓好中兰客专白银段、G341线白银至中川一级公路、S217线白银至景泰一级公路、靖远金滩黄河大桥等项目;加快环海中铁路、G341线辘辘坝至白银段、S103线沿黄快速通道、S35线景泰至会宁高速公路、S225线会宁至华家岭段、国网白银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供电、供水、供气、道路、污水等配套设施建设,抓好刘川工业园基础设施、高新区道路改造、银西产业园高压线迁改等项目,推动“一区六园”实现“七通一平”;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抓好白银工业云平台、鑫海成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结合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推动华为智慧白银项目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
38.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全国一张网”,继续配合省上推进西气东输4线项目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配合)
39.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强化对在建项目的资金保障,统筹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五)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40.加大我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市扶贫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41.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贫困县区发展要求,大力宣传专项扶贫招生计划政策,严格审核专项计划考生资格,采取“单设批次、单列计划、单独录取”等方式,全面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国家专项招生、地方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等招生政策,为贫困地区孩子提供更多的就学机会;分类做好残疾少年儿童特教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制定“一生一案”,落实帮扶措施;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靠实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行政村、学校和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五位一体”的控辍保学责任,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配合)
42.扶贫扶智扶志同步,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激发内生动力,正面宣传“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勤劳致富光荣”等内容。研究因病、因灾、因学、因婚四类贫困人口的扶持机制,配套科学精准的帮扶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方式的脱贫举措。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机制,实现脱贫对象有记录、返贫有跟踪的精准管理。加大致贫返贫风险防控力度,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市扶贫办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参照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政策进行扶持。(市扶贫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44. 争取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增品扩面,在实现农业保险“三个全覆盖”要求基础上,争取将春小麦、小杂粮、枸杞等9个品种纳入中央和省级补贴品种,力争到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全市九大特色产业、大宗作物品种和各县区主打产业产品全覆盖,并向非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扩展,使80%以上的非贫困户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白银银保监分局配合)
45. 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完成2019年新建设高标准农田26.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4.62万亩、高标准梯田3万亩)。会宁县建设高标准农田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7万亩、高标准梯田3.3万亩;靖远县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35万亩;景泰县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0万亩;白银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平川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57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配合)
46.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三品一标”建设,平川区争取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景泰县和白银区争取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对牛、羊、果、蔬、薯、药、黑毛驴、小杂粮、水产养殖”九大特色产业“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力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增幅保持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47.实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专项行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要求,2019年全市计划续建、新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3处,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137个、贫困户7643户。对已摸排出的233.6km冬季冻管问题分段查明原因,分类制定解决方案,纳入2019年度建设任务。改善4.87万农户饮用水窖水水质(扩大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设置集中供水点或供水入户,改善4.46万群众饮水条件;对受自然条件或经济成本制约、工程管网难以覆盖的整自然村0.41万农户,全部安装水窖水净化设备)。加大惠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利用投融资政策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等渠道筹措,足额落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争取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财政补贴和水费提留等方式,保障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经费。(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48.大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白银电力公司配合)
49.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面推进“路长制”和“建养一体化”,切实发挥好农村公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行保障作用。新改建“畅返不畅”整治195公里,危桥改造26座,安防工程115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50. 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目标,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革命”,以实施卫生改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拆除“烂墙、烂房、烂圈”为重点,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农户庭院环境,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庭院硬化和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努力实现农村风貌革命性变化。统筹推进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和生活污水治理、废旧农膜回收与尾菜处理利用、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51.加强规划引导,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权籍调查颁证工作。结合我市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建立宅基地所有权调换制度和退出宅基地激励机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52.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相关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建议国家对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53.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制定出台《白银市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方案》,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白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深化企业和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加快白银科技大市场建设、推进银西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军民双向转化等重点建设任务,构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的创新体系,争取建设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54.待国家、省上相关规划出台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55.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重要市政设施城乡共用。(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56.制定印发《白银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提供保障。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作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重点,推出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证进城落户人口公共服务的需求。(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57.按照《白银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全面贯彻实施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享受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户籍派出所均建立集体户全力为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提供便利。(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58.加快建设白银至中川一级公路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中兰客专白银至兰州站高铁项目、环县-海原-中川铁路和国道341线辘轳坝至白银段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和项目报批,大力争取国家支持白银城区与周边县城、域内重点镇之间交通网络建设支持,进一步加强交通设施联通。争取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资金支持冶金、化工、能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政策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发展步伐。特别给予稀土新材料、光气化新材料、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等产业给予政策倾斜,强化城市群产业分工协作。建议建立由甘青两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州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快兰州-西宁城市群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配合)
59.进一步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水电气路外墙保温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生活服务设施,推动形成基础设施健全、基础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七)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60.按照《白银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有序推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促进靖煤热电有限公司尽快启动“机组乏汽供热改造和循环冷却水利用”项目,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
61.加快火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改造提升,在改造提升过程中,注重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紧密结合,推动优势产业快速高效发展。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进传统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在火电、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试点建设。以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着力解决工业发展中的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影响问题,优化产业布局、推行工业绿色设计,加快完善循环型工业和绿色制造体系,建立健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工业向节约、清洁、低碳、高效的生产方式转变,最终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工业体系。(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62.配合全省能源发展大战略,依据《白银市解决弃风弃光行动方案》,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3.积极配合省上做好白银至酒泉750KV电网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陇东至山东±800KV直流消纳的前期论证工作,争取将青海-河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甘肃地区变压电源点设在白银,按照《白银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对辖区内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积极消纳,打开跨区域电力长输通道等方式,提高诠释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长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4.争取国家加大对西部资源枯竭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城镇污水管网处理、供热等民生设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
65.争取将刘川园区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列入国家第三批试点项目,通过价格竞争等方式,继续推动我市油气领域竞争,让更多群众收益,进一步促进电力、油气领域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白银电力公司配合)
66.配合省发改委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辖区内石油天然气企业顺利完成新公司的组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67.结合我市属精准扶贫地区实际,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全力推进我市工业发展。(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九)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68.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依托刘川工业园和银西工业园,加大引进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入驻,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9.深入配合省政府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0.依托白银有色集团在境外投资项目,加大国际产能合作与投资贸易力度,拓展合作渠道、丰富投资内容,搭建实施好非洲、南美洲资源开发平台和港澳地区投资贸易平台。(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1.稳步推进“白银号”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营。加强班列往返货源组织,通过打通物流通道,积极引导鼓励承运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和中欧国际货运班列业不断扩大我市特色优势产品外销,增加本地产品出口。有效利用回程运力,承运、采购、销售国外优质特色商品、高端消费品,解决班列重去空回问题,扩大进口。(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配合)
(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72.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入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3.启动实施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继续争取中央、省上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实训基地建设、新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等项目,大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实施白银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项目,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74.按照我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实施方案及我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并推动各县区各领域标准的实施;抓住国家“实施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行动方案”的契机,重点围绕十大工程和两个领域(10+2工程),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强化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质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配合)
75.突出红军长征在白银会师、西路军组建西征、陕甘边革命武装斗争和地下党组织活动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标志性建设项目等重点内容,着力打造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红军长征会宁会师旧址和“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的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水利风景区等8个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形成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特色更加鲜明的红色旅游景区体系,为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市文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76.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配合)
77.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8版)》要求,大病保险对城乡贫困人口执行倾斜保障政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至2000元,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配合)
78.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根据《白银市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特殊疾病门诊用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79.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80.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均补助水平由55元提高到60元,争取中央待分配资金8301万元,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指导基层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4项55类项目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81.按照省厅要求,逐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现行政策下所有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现政策性脱贫。严格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认定程序,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加大信息核对和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三榜公示、有效期管理等制度,采取入户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等手段,进一步精准人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与及救助,确保应救尽救。强化资金管理,全面推行审发分离制度,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82.通过前期的争取,2019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已比去年增加14.5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8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减5%),重点增加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84.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按因素法分配到甘肃省,我们将积极和省财政厅衔接,汇报我市困难情况,争取分配时能对我市予以倾斜。(市财政局牵头)
85.对中央预算尚未全部落实到地区、有争取空间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中央资金管理渠道,由各相关部门加强与中央相关部位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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