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7-00028 | 生成日期: | 2017-08-02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17〕135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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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甘政发[2017]14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甘发改高技[2016]911号)等文件精神,打造应用集成、界面规范、部署集中、信息共享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格局,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提升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以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思维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优化投资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网通办”工作目标,打造一流发展环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移动互联模式创新,提升政府改革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施政能力,打造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智能政务大厅一体化发展,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服务模式渠道多样,群众办事体验感显著提升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惠民试点”白银模式。 (一)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关联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优化部门职能、人员编制,梳理政务服务权责清单、改造跨部门服务流程、创建咨询代办服务体系,提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人性化服务水平。 (二)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向市民提供智能自助政务咨询服务,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营造具有白银特色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三个一”工程。建设“一号”,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甘肃省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常用基础主数据库和办事审批动态数据应用库,实现办事人信息资料调用、复用、核对、比对与共享。设置“一窗”,整合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机构跨部门综合受理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调整优化再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流程,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打造“一网”,按照国家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规范标准,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增强部门业务协同、数据交换、效能监督等功能,构建政务服务全市“一张网”,实现群众通过情形选择网络办事、网络递交办事材料和网络审批回复,做到一次认证、多点互联、“一网”通办。 (四)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梳理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探索部分事项和省外其他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成为跨省多城市一体化服务体系的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按照国家、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建设的要求,打造白银特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一规范,高效运作。整合受理窗口,理顺内部管理,规范系统标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运作效率。 (四)加强协同,资源共享。按照职能分工对公共信息和公共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平台。 (五)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服务功能、内容和效果,结合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建设实际,确定适度建设规模。 三、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简政放权、信息资源共享、后台协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保障平台建设高效有序。 (一)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1.建立统一政务服务模式 通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政务服务关联的全生命周期办件记录、材料证明等信息,作为办事、查询、验证的依据和基础,并依托电子证照库,推动有关信息互联互通、校验核对、互认共享,实现公民和法人办事“一号申请”。结合实名制,探索运用生物特征及数字认证证书等网络身份识别技术,联通整合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构建线上线下互认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公民和法人网上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 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覆盖全市四级政务体系,统建界面清晰统一、便捷实用的多层级移动互联“一张网”。借助统一身份认证体系,联通各个网上办事渠道,加强对接联动,实现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网通办”。统筹整合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分类设置信息与办事服务主题,完善导航功能,增强用户体验,提供“一站式”服务。凡与注册登记、年报信息、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和居民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社区服务、信用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努力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能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整合共享政务服务中心、事务、商务数据资源,并统一向下部署到县(区)级,为公民和法人提供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的综合服务。 按照“应进则进、应沉则沉”的原则,将行政审批类事项纳入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将公共服务事项向下延伸,把“统一政务服务模式”覆盖至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贴近基层群众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逐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个性化精准推送,逐步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建立统一政务服务形象 按照统一标准,实现服务内容、标识标牌、装修风格,窗口设置,受理模式,协作机制“六统一”。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拓展多种服务渠道,构建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统一模式,满足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推进各级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各类业务系统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级政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与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目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3.推进层级服务标准化 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事项进行服务标准化梳理,编制以办事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梳理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和公开市、县二级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目录清单之外,不得自行受理和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类别、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收费和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统一规范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受理方式、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受理条件、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等办事要求。申办环节要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为公民和法人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 推进审批裁量标准化,按照统一要求和标准,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查、裁量实施标准化再造,明确受理条件及裁量标准,减少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次数。 推进数据应用标准化,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制定我市政务服务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共享、开放、管理、利用等规定和交换标准,关联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和政务数据统筹利用。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统计调查数据等基础信息库的互联互通,形成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库,为大数据分析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源,为政府社会管理提供实时决策支撑。根据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产生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有关材料并实现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形成电子证照目录。按照分散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电子证照库,实现基础证照信息的多元采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建立公民身份号码和法人、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应用体系,支撑各部门办事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推进制证系统、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公民和法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二)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流程咨询、人员培训、制度规范等体系建设工作,外包给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承担。 1.借力“外脑”全程指导参与 开展和加强与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中央编办研究中心等机构合作,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专家智库团队,全程指导、全程参与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现有人力资源逐步向综合窗口过渡 对市级政务大厅各部门分设窗口人员,进行综合窗口技能、知识培训,达到上岗条件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置使用,并进行日常考评与管理。在保留现有部门各自系统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政务服务体系进行优化提升,通过数据抓取和共享手段,实现应用国家标准化“一号一窗一网”工具。 3.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系统管理 通过业务操作系统把标准化处理后的业务办理具体要求、流程予以固化,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处理信息、责任人及结果全程留痕。 4.延伸行政审批应用软件 借助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应用国家“一号一窗一网”标准化工具,实践具有我市政务服务特色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方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推动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构建行政服务广覆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三)建立清晰的责任主体。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现有政务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分级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1.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市网上及市级实体大厅政务服务工作。建设覆盖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多层级移动互联网上服务平台。信息化改造和合理布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将所有市级行政审批窗口集中整合,统筹设置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将现有35个部门分设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配备窗口服务人员,布局政务大数据展示区、综合服务区、自助服务区。推动实现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2.各县(区)政府负责本级实体政务大厅及所属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改造 根据全市统一规范要求,改建提升现有大厅的服务功能、布局,统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人员配备。负责本辖区各相关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业务培训、专线调试等工作。 3.综合服务窗口履行综合受理职能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实体政务大厅,由各级政府分级统筹,按照综合受理窗口的实际需求,核定人员配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负责配备到位和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逐步实现“条管业务块管人”的服务模式。 (四)构建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分析体系,服务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和“智慧城市”建设。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动态数据分析,构建高效、协同、共享、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分析体系,服务于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规范政务服务信息资源数据目录,有效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探索跨部门共享字段的数据分析方法,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资源及应用分析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并预判公众办事和政务服务需求,满足服务社会和服务决策需要,做好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推送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五)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制度标准规范。根据国家及省上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配套政策,推进和规范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网上身份认证在政务服务领域中的应用。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支撑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建设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事后评价的办事记录与效能监督机制,确保事项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取件等全流程实时动态监控,做到办事过程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将政务服务纳入重要监察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深化和拓展第三方评估、采取媒体监督等方式,开展群众办事满意度调查并公开结果,对政务服务实施规范化考核测评,强化社会监督。 (六)探索开展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通办模式。以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通过相关联的办件记录、材料证明等信息,率先尝试与其他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开展统一界面的网上办事服务模式,通过政务服务按其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等进行分类的网上办事情形主体方式,实现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跨地区政务服务通办模式,构建网上和实体大厅互认的办事体系。根据省上统一要求,联合其他城市探索数据互认共享,尝试跨地区就近通办模式,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7月下旬)。市政府印发《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成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计划。 (二)事项梳理及业务调研(7月下旬—9月下旬)。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调研梳理,确定“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受理服务事项。 (三)场地改建及制度建设(8月上旬—9月上旬)。制定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为民服务中心(站)改建改造工作。 (四)人员选定及培训(7月下旬—9月下旬)。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为民服务中心(站)窗口人员选定工作,开展综合受理业务标准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岗前培训。 (五)系统整合(8月上旬—9月上旬)。开通调试跨层级、跨部门公共服务综合移动互联网上大厅,保留和健全市、县(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审批功能、融合已运行的各业务部门、县(区)的专线系统和平台;与其他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合作,开展跨地区通办模式的试点应用。 (六)项目建成(8月上旬—9月上旬)。完成场地信息化改造任务,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支撑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全市“一号一窗一网”工程的调试及安装部署工作。 (七)运行试点(9月上旬—9月下旬)。开展市级和两区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信息化工具上岗培训,业务上岗培训,建立健全智慧政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10月上旬召开全市试点工作现场会。 (八)全面覆盖(9月中旬—11月下旬)。提供完善完备的全市全覆盖服务。 (九)跨地区通办(8月上旬-12月下旬)。与其他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开展统一界面的网上办事服务模式,研究跨省通办事项、通办模式、信息共享。 五、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见附件二、附件三。 六、经费保障 (一)分级保障。市、县(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分列保障(附件四)。 (二)专项保障。2016年市财政专项、2017年市级预算已安排部分项目经费。 (三)国家补助。根据试点工作成效和国家考核评价结果,争取国家奖补资金支持,专项用于市、县(区)“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建设。 附件:1.白银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白银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各部门工作职责 3.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4.“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区)费用估算明细 张文玲 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琳玺 白银区委副书记、区长 胡建伟 平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禄邦同志兼任主任,张文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空缺的,由主持工作负责人或按排名暂列,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位后自行替代。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后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为按期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推进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禄邦 市发改委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与落实,对项目组织、动员、宣传、资金等工作进行协调,制定全市运行管理制度。选拔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审批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就各部门业务内容及软件系统的操作展开培训及考核。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督查考核局、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进驻部门、单位。 (二)事项梳理组 组 长:龚党辉 市编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推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并组织录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统一规范事项名称、类别、条件、材料、流程、时限、收费和服务对象等要素,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统一规范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研究跨省通办事项、通办模式、信息共享方法。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三)信息化技术支撑组 组 长:刘 玮 市政府办副主任(分管电子政务办工作才) 主要职责:提供网络资源和技术支持,负责数据应用平台和软件部署对政务云各项资源的需求保障。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四)场地设施组 组 长:郝平英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一窗”受理场地协调和改造,完成综合窗口调整、网络布置及标准化规范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设计“互联网+政务服务”视觉识别体系;整合优化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大厅规划并组织实施。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 附件2 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各单位工作职责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一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1.编制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 市编办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8月15日前 2.编制全市内部审批目录清单,并组织录入全市、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 市编办 各级 政府部门 8月31日前 3.根据“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组织梳理各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录入全市、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 市编办 4.根据全市行政许可通用目录,细化形成各级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并组织录入全市、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 市编办 各级 政府部门 5.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全面形成各级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各级 政府部门 9月30日前 6.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基本实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业务办理协同化和事项管理动态化,为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同步梳理跨省通办事项,支撑跨地区通办。 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2月31日前
五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28.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市委组织部 各级政府 8月15日前 29.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信息化平台建设、场地设施等项目资金和运维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30.建立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 和“一号一窗一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重点督查事项,加大考核权重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市督查 考核局、各县区政府 31.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政务服务工作中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进行追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政府 办公室 市监察局 12月31日前 说明:1.各牵头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并按照市政府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单位涉及2个及以上的,请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别负责该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实施。 附件4
白银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县(区)费用估算明细 市级费用估算明细:
县(区)级费用估算明细:
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实体大厅建设改造明细费用初步估算,由县(区)根据延伸部署实际需求自行决定建设改造数量。 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改建改造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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