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组织机构代码的地方/2019-00005 生成日期: 2019-05-31
文       号: 市政办发〔2019〕73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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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现将《白银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白银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客户办电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77号)精神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204号)要求,为确保我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有效实施,结合我市“获得电力”水平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为重点,针对电力用户在“获得电力”方面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在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在优化流程、加强协同、完善机制方面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办理环节再精简。按高、低压用户分类,高压电力用户精简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4个环节,低压电力用户精简为“申请受理、外部工程施工、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高压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外部工程的高压增容项目,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新装和增容项目,精简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2.办理时长再压缩。通过全环节限时办理,优化配套电网项目权限,简化涉电审批手续,加快工程建设和业务办理速度,实现大中型企业客户、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从提交申请到完成接电全过程时间)2019年分别不超过70天和18天,2020年分别不超过60天和15天。
  3.投资界面再延伸。高压客户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产权分界点处安装的第一断路器和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装置由供电企业承担;低压非居民客户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客户红线前的配电设施、计量装置由供电企业承担。
  4.接入容量标准再提高。对大中型企业客户,结合白银电网承载能力,优化提高新出线路、专线接入容量标准,优先采取公用线路供电方式;对小微企业客户,原则上城市地区160千瓦(千伏安)、农村地区100千瓦(千伏安)及以下客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
  5.过程监督管控再加强。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市工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各县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杜绝出现拖延接入、不合理收费、变相提高接入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供电可靠性和提升用户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受理和答复
  1.畅通受理渠道。供电企业提供营业窗口、手机APP、95598网站、95598服务热线等线下线上业务受理渠道,全天候接收用户办电申请。低压用户可全程线上办理,高压用户“最多跑一次”。申请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精简申请资料。低压用户申请材料精简至3项,具体为:用电申请书、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高压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5项,具体为:用电申请书、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和用电工程项目批文。供电企业通过营业窗口、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公开用户申请办电所需的资料清单、接电流程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产权分界点、建设费用依据及标准等信息。(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3.简化供电方案审批程序。供电企业办电实行“项目经理”制,安排专人负责用户自申请办电到验收接电的全过程服务协调。对于接入电网受限项目,实行“先接入、后改造”或以过渡方案接入,保障客户前期用电需求,同步启动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对小微企业客户,取消供电方案审批,受理申请时答复方案,现场勘查时直接启动外部工程实施。供电方案答复时限:低压2个工作日、高压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二)行政审批
  用户接入电网建设工程需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包括规划、涉路施工及绿化等行政许可,供电企业可全程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实行“无差别受理”和并联审批。强化“获得电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应用,高效受理和批复电力外线工程申报材料。
  1.办理规划许可。市自然资源局在受理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他沿线设施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许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受理施工申请。供电企业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将材料送至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同步办理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办理绿化许可。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满足许可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占用(临时用)绿地行政许可。绿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费”模式,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及出具搬迁预算(由绿化部门签章确认)或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书,养护部门先行实施绿化搬迁,项目单位4个工作日内实施缴费,绿化部门做好监督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办理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凡须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经自然资源、交警、市政道路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缴纳挖掘道路修复费,取得《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急需破路的紧急抢修项目,应先报告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开挖同时48小时内补办开挖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办理涉路施工许可。路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满足许可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组织现场勘验并作出许可决定。由项目单位与路政管理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签订路政管理合同、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后可开始施工。对于低压短距离(一般为15米,也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掘路施工,供电企业备案后直接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施工及装接
  1.供电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占、掘路许可后,小微企业用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电网建设和装表接电,10千伏大中型企业客户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配套电网建设、内部工程实施和现场装表接电。(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
  2.统筹市政综合管廊建设。由供电企业统筹区域用电需求,引导客户合建电缆管廊、共享通道资源,减少客户一次性投入。规划部门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电力客户租用或购买;在规划、项目核准(审批或者备案)、土地等方面对供电企业给予支持,加快公用变电站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信息共享
  畅通共享信息渠道,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市、县两级政府招商引资部门与国网白银供电公司及县供电公司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常态沟通联系机制,招商部门向当地供电公司明确常态联系人,对招商引资类项目的招标立项,用电规模及建设进度信息及时通报当地供电企业,县供电公司提前介入、协助招商部门开展用电前期咨询服务,确保招商计划项目有效落地,并提供充足的供电保障。二是县供电公司明确专人主动与当地政府、行政机构对接,当地政府及各部门遇有重大经济会议、重大战略政策的部署,对工业生产类区域经济带的宏观调控政策,环保机构出台的针对各生产行业治理工作方案,打击重污染区域导向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当地供电企业,县供电公司及时做好供电侧相关服务工作。三是县供电公司积极与当地发改、工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获取政府部门涉及电力行业重点项目的批复及变更类信息,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助推本地区售电量预测工作稳中推进,确保社会经济快速增长。(责任单位:国网白银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经合局,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确保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书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进行,明确时限对外告知承诺,有效压缩各部门行政审批办理时间。
  (二)完善配套政策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进一步明确措施,细化审批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加大对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对口部门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审批手续。供电企业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强化内部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公开和宣传解读机制
  供电企业要通过门户网站、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要加强宣传解读,综合运用用户手册、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等方式回应用户和公众关切,积极主动、及时准确解答用户和公众的疑问,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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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持续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7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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