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地方储备成品粮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粮食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05-2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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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为加强白银市地方储备成品粮油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调运高效,切实发挥应急调控作用,原《白银市地方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故制订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办法》的主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甘肃省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原《白银市地方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35条,包括总则、计划、储存、轮换、动用、补贴、监管、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订依据、地方储备成品粮油的适用范围、储存品种、各相关部门及承储企业的职责。《办法》规定,储备成品粮品种为小麦粉和大米,食用植物油为菜籽油、亚麻油、豆油等适合消费市场的品种。

第二章《计划》,明确了地方储备成品粮油采购计划下达程序、质量标准、包装方式、规格及库存要求。《办法》规定,储备成品粮主要以包装形式储存,结合实际可安排一定数量小麦粉、植物油以散装形式储存。一是小包装库存不低于储备总规模的50%。二是以原粮形态储存的小麦粉数量,按规定的折合率折合成小麦粉,不能超过承储企业10天的有效加工量;以散装形态储存的食用植物油数量,不能超过承储企业7天的有效灌装能力。

第三章《储存》,明确了承储企业的承储条件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及禁止行为。

第四章《轮换》,明确了地方储备成品粮油轮换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动用》,明确了地方储备成品粮油动用情形、原则、程序、动用费用及补库。《办法》规定,动用储备成品粮应当遵循以下顺序:一是优先动用县级储备成品粮;二是县级储备成品粮不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成品粮。

第六章《补贴》,明确了地方储备成品粮油的储存费用补贴标准。《办法》规定,地方储备成品粮的费用补贴实行包干使用,具体标准为:成品粮每年每吨 300元,食用植物油每年每吨 1200元。

第七章《监管》,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及承储企业确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有效期及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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