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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口民族

全市民族

全市人口以汉族为主,有回、满、东乡、藏等少数民族有36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3520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1%。其中回族30900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7.8%,占全市人口的1.8%。



全市人口


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8.0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0.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81%,比上年末提高1.3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15万人,出生率为7.78‰;死亡人口1.37万人,死亡率为9.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4‰。

2024年白银市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148.01

100.00

其中:城镇

90.01

60.81

乡村

58

39.19

其中:男性

75.61

51.08

女性

72.4

48.92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27.83

18.8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87.66

59.23

         60周岁及以上

32.52

21.97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22.52

15.22



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51211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708751人相比,减少了19664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 1.22%。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42351户,集体户13720户。家庭户人口为1453353人,集体户人口为5875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8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 3.54 人减少 0.86 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70844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 741266人,占 49.0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 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 105.67 下降为 103.9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 14 岁人口为285816人,占 18.9%;15—59岁人口为 938550人,占 62.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 287744 人,占19.03%;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211097人, 占 13.96%。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4 个百分点,15—59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2个百分点,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08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96个百分点)。

五、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 文化程度

的人口为 22331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 为 2268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48779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434371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6398人上升为 14769人;拥有高中文化 程度的由 17289人下降为 150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7635人下降为 296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311 人上升为 28726人。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8.66 年上升至9.61 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 为 49797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42839 人,文盲率[7]由 5.42%下降为 3.29%,下降 2.13 个百分点。

六、 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855268 人, 占 56.5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6842人,占 43.44%。与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180636 人,乡村人口减少 37727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7.08 个百分点。

七、 人口分布

全市各县(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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