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预付卡资金存管是如何规定的?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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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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