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
通 知
市政办发〔2022〕37号 2022年3月1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全和发展,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基础保障,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依法治理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协调发展,特制定《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白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白银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编制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强市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对于推进白银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十四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市以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减少伤害事故为目标,开展一系列安全发展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2016-2020年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呈平稳下降趋势,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16年0.142人/亿元、0.597人/百万吨下降到2020年0.095人/亿元、0.104人/百万吨,分别下降33.1%和82.6%。“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深入贯彻学习《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措施,有序有效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层监管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多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落实各相关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权责明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增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省、市、县(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甘政发〔2017〕62号)要求,明确将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同级行政执法序列。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扎实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稳步开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线上”在巩固报纸、电视、网站传统媒体主阵地的同时,积极开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建设,“线下”主要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社区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案例送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党政领导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各级安监人员依法监管执法水平。深化企业安全和用人单位安全培训,大力推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能力。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从全市整体来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白银市工业门类齐全,高危企业众多,重点监管企业1378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数量分别占到全省的33%、21%和22%,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领域和道路交通领域火灾、高空坠物、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设施大量建设,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不容乐观,大量中小微企业安全投入、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管理机制很难得到较好落实。同时,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不同程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使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三、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与指示,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二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一区三大”、“两区四基地”和“一圈一带三线多极”发展战略,打造实力、绿色、富裕、活力、幸福、平安“六个新白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经济转型、赶超发展。三是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供给侧改革、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等重大决策有效落地,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科学救援”思想理念,坚守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和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举一反三,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依法治理、源头管控。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在抓重点、补短板上精准发力,聚焦不利于本市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加强源头施策,提升解决问题的有效性。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以防为主、准备为先的理念,强化安全风险全过程精准防控,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实现综合治理、精准执法。
——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完善政府治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群防群治和市场机制作用,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人民防线。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用科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创新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文化创新,推进科技支撑、应急救援和宣教培训等体系建设。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科学化的企业本质安全体系、标准化的事故灾害防护设施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严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全面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法监管体系、联动工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与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预防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成覆盖全域、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智慧强安水平全面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指标。按照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预期指标(见下表),明确“十四五”期间工作方向。
白银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具体指标
序号 | 指标 | 指标值 |
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下降10%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 |
3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0% |
4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下降20% |
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6 | 年度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 ≤0.01% |
7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下降10% |
8 | 建筑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9 | 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率 | 100% |
10 | 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 | 100% |
11 |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率 | 100% |
12 | 学校安全教育普及率 | 100% |
13 | 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率 | 100% |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准确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巡查制度、考核制度、公开制度)和五条追责问责举措(“一票否决”制度、从重追究、补救从轻、尽职免责、终身问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各级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属地监管范围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生产事权划分。
(二)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支持保障部门的关系。明确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建立边界清晰、条块结合、权责一致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并将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消除安全监管缺位、越位现象。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梳理各行业监管对象,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掌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安全监管无遗漏。建立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导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导检查,强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符合实际、体现本企业特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从安全生产思想理念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准备两个方面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个方面落实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对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级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分别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建立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市、县安委会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录入国家征信系统,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部门联动共治机制。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制。完善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指导、综合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持续发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等专业委员会对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协调督促作用,加强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等其他行业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健全各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运行规则和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高效化运转。
(二)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分级分类执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职责落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切实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利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可回溯管理。推进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明确化,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建立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与市级、县区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强化基层属地管理。
(三)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在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权重。优化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建立差异化的事故控制、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标准,提升考核效能。优化监督检查、督办通报、警示约谈等责任督导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健全事故调查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办法(试行)》追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深层次原因,倒查培训考试、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效率。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明确调查评估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提出科学的防治措施和工作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完善事故调查追责机制,研究制定失职追责有关规定,实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行为,重点追查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引发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党政负责人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规范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依法查处公众和媒体反映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一)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全面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以事故倒查追责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执法新模式,加强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全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即从重点检查企业员工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转变,从事后吸取事故教训向事前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转变,从客观查原因向主观查不足转变),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加强监管执法规律研究,深入分析风险隐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加企业违法违规代价。
(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梳理监管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事项管理,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顾问等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完善督查、巡查、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1.执法重心下移。推动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专职专岗,加强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力量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和专业能力不足、执法不精准等问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性要求,提升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率,严格实施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示范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区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全市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2.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改革,推动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整合,依托本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组建市、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接应急管理工作,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制定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办法,厘清市、县区、乡镇(街道)各级执法权限和职责,明确不同层级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推行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和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容错纠错等机制。
3.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企业现有的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共享共用,实现对重点行业企业风险和隐患的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分级分类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风险和隐患监管体系,实现远程网上巡查和在线执法,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确保各县区、各行业、各重点企业的风险和隐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健全完善消防法规体系。2021-2022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居民住宅物业、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宗教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防火工作规定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意见办法。2025年,所有出台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完成,切实助力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改革创新。
四、建立完善双重预防体系
(一)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
1.加强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重视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金属冶炼等重大工程和设施的风险评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传统高风险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技术和工艺设备改造更新,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的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退出机制和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机制,完善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和规范,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
2.完善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定期总结向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提升行业安全水平。严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确保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持证上岗履职。严格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注册安全工程师、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强制配备与资格准入。
3.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火灾风险管控体系。各地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找出风险点、危险源,分析研判公共消防安全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分区域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实施重点管控。
(二)完善风险识别防控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标准,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风险清单。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过程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加强覆盖各行业的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努力提升本质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企一码一档”,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包括危险因素、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岗位、工序等内容的企业电子安全档案。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到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隐患排查检查力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每年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采取“执法+服务”的模式对辖区内企业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检查督导。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集中攻坚,强化巩固提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分析,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档案管理、警示约谈、挂牌整改、追踪督办。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核实、查处等运行程序,落实举报奖励,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企业本质安全能力建设
(一)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生产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严于一切,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渗透到员工意识行为中,营造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监管企业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监督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现企业员工“按章做事,依规作业”。
(三)加强全员覆盖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专业人员通过专题培训和现场指导的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覆盖,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理念,坚守安全发展红线意识和风险防控底线思维。
(四)加强先进适用的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安全设施设备。推进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建设安全成本降低与安全水平提高协调适应的体系。
(五)加强高效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划》(GB/T33000-2016),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大力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迭代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精准治理工程,重点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建筑工程、冶金工贸、城乡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煤矿。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创建高质量标准化矿井。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加快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先进技术推广,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推进智能化矿井和智慧矿山建设。实施煤矿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预防性治理。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打击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等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化工园区、油气管道、危险货物运输、实验室使用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制定落实“禁限控”目录,依法淘汰不安全产能。全面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工作制度,强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加强危化品托运、充装、运输车辆及容器检验、道路运行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
(三)非煤矿山。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面退出,严格控制尾矿库数量。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全面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非煤矿山装备水平。建立完善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智慧矿山”建设,优化升级非煤矿山、尾矿库“天眼地眼”安全风险预警预测系统。全面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整治。
(四)消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集中攻坚城镇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持续加强医院、学校、群租房、易燃易爆、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制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实施老旧工业区、“三小”场所、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等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电气线路改造。全面推进“三合一”场所、电动车充电等城乡火灾风险突出环节排查整治。推动消防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加快“智慧建造”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灭火救援快速响应需求,合理布局,补足缺口,实现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战勤保障以及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
(五)道路运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的会商研判,健全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依法加强对“两客一危一场”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黑油站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重点路段、重大隐患改造整治,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长途客运和农村班车、校车及异地营运企业安全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公示挂牌督办。加大城市公交运营、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营的安全监管力度。
(六)建设工程。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施工安全巡查和评估。严格落实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全覆盖开展培训教育及考核。组织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塔吊、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临高临边作业、地下暗挖等高危作业环节的检查治理;强力推行高处作业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人员带班作业等管理制度。
(七)冶金工贸。深化粉尘涉爆、液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完善有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外围作业安全管理。推广实施新型制冷剂代替液氨制冷工艺改造。在冶金企业、涉危涉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在线审批和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加快实施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机器人作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升级,全面推进危及生产安全的淘汰工艺和陈旧设施设备的企业关闭、退出。
(八)功能区。健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推进高风险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深化仓储物流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风险防控。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要设备、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
(九)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落实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建立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完善与实际风险基本匹配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体系。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强化申报登记数据准确校核。充分利用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
(十)民用爆炸物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民用爆破物品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和考核发证。
七、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一)完善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2.整合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纳入统一、权威、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平台,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查询。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并定期发布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跨部门共享,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和通报预警机制,对“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和重点监管。同时,及时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对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失信企业在信用评级、获得荣誉、生产许可、项目核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用地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政奖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3.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诚信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各类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诚信同个人薪酬待遇、职称(技能)提升、职务提升、绩效评议等切身利益挂钩,营造安全承诺践诺、诚实守信的安全诚信文化。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安全生产”系统,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技术,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风险远程监控监测和安全监管;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实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等互通共享。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深化社会化市场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搭建服务平台,壮大服务市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责任保险、专业人才、安全培训、科技支撑、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转移、委托、授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社会组织承担的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起草、绩效评估、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有关规定程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完善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安全水平的内生动力。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章程、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安全生产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八、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一)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度。对企业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学习计划检查表,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度,了解企业一线员工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职业防护用品使用、风险辨识、自救互救、疏散逃生等技能熟悉程度。建立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监督核查确保培训效果。建设市、县区两级集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培训考试、文化传播为一体的实训基地。
(二)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拓宽安全生产现代化传播途径,加强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扩大安全新闻影响力,传播安全正能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固化“安全生产月”系列精品活动项目。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加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力度,引导申请国家级安全社区。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师资人员配备和培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强化基础阶段安全教育。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宣教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安全宣教需求。普及安全常识及自我保护、紧急救助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市民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的能力。
(三)构建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制定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导向目录,推出更多制作精良的作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在安全生产宣传中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安全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向社会免费开放。适时发布白银市安全生产白皮书,提高安全生产公信力。鼓励社会组织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蓝皮书,健全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
各区域、各行业领域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构建全市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全市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和风险等级四色图,实现全市安全风险“一张图”,并建立区域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道路交通和电力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与管控,推进全市公路安全提升建设,强化全市电力安全保供。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全面完成尾矿库“头顶库”治理。强化基层基础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城市社区(物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
二、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一)重点运营车辆智能监控报警系统应用。运用5G技术以及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道路客运大巴、公交车、出租车、危运车、泥头车、重型集装箱车等重点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装置、防碰撞装置等先进安防系统,实现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警报,保障运输装备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重大危险源覆盖厂区高位、控制室、值班室、生产装置、仓库及厂区大门口等重要场所的监控视频系统;建设重大危险源企业储罐感知和重大危险源库区感知物联网系统,全面接入温度、压力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安全监测数据,实现加油站、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
(三)高层建筑火灾监测与防控系统建设。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新兴技术,开展高层建筑火灾动态监测预警技术开发研究,建设包含物联监测、消防维保、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微型消防站等各类功能的城市高层火灾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实时状态数据采集、传输、三维图像显示,推动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及监测预警实时、动态、可视化。
(四)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空间建模技术,构建城市生命线三维空间布局图,全面监测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给排水管道、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电力线路等各类城市生命线系统,实现生命线运行状态及风险信息的及时发现、高效传输、准确反馈。强化地下空间监测预警,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时获取、智能处理地下空间设备、车辆、安全隐患信息,实现识别、定位、追踪、监管和预警功能。
三、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加快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和工作模式创新,不断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能力,全面加强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白银市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工程,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全部接入省、市监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企业、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对企业和保险机构实现在线监测监管。加强构建火灾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预警管理、通信指挥、力量调动、装备保障等一体化“智慧消防”综合信息化体系。
四、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执法能力提升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的保障条件,充实执法队伍,配置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基本装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引进执法过程管理、大数据分析、自动感知采集、无人设备智能识别巡查、5G多功能等智能化专业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
五、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开展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推动开展城市安全生产一体化排查,编制城市安全发展评估报告。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显著改善,一般事故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六、矿山行业建设工程
坚决守住煤矿安全生产防线,狠抓煤矿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应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化、自动化装备,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流程,把标准化工作纳入矿井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切实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风险预控管理,继续推动矿山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科技资金投入,积极应用智能化运输和装车、数字矿山建设、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等已经成熟的技术,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和安全风险,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矿山行业员工培训教育,将实际演练与理论学习成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七、全民安全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引导安全评价咨询机构、专业培训机构等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场馆或教育基地,完善全民安全防灾避险宣传和教育培训功能,实现公共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避险救护、逃生自救等培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和覆盖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落实规划的责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规划的内容有序高效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应急干部队伍和相关救援从业人员的思想建设,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制度。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总体布局,将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工作计划。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落实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投融资、安全产业扶持、安全装备自主创新和宣传培训教育等财税支持政策。对执法检查、科技研发、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需求予以保障。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吸引和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加强规划衔接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监管规划方案,在规划内容上与本规划有机衔接,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实施方法和保障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综合协调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研究、检查和再部署,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注重与各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内容的协调衔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四、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与跟踪机制,定期公布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发挥规划的引领约束作用,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十四五”中期和终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市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