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05:58:20

市政办发〔2024〕59号    2024年6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白银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23〕48号)和《甘肃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4〕44号)精神,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市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县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县区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市级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市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市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按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及相关规划、政策规定等自主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的有关工作,县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县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结合本辖区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县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

将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市级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市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本辖区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本辖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市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市级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层面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区域间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落实支出责任。要把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知识产权领域重大改革有机衔接、协调推进。要围绕落实《白银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市委发〔2022〕31号)和相关工作任务目标,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