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SD0101/2021-03999 | 生成日期: | 2022-01-04 |
文 号: | 市政办发〔2021〕130号 | 关键字: | 建设,乡村,脱贫,农村,发展 |
所属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1-0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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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已经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胜利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白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脱贫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逐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深入推进“3+1”冲刺清零、“5+1”巩固提升、“五盯紧五整改”、“过筛子补漏洞化矛盾”等行动,全面搭起稳定脱贫的四梁八柱,培育壮大“十大特色”产业,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得到了历史性解决,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严格标准、管控过程、保证结果,确保真脱贫、脱真贫。2013年以来,全市累计减贫37.1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7.69%下降为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0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标退出,5个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如期全面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 二、贫困群众人均收入持续增长,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战略,狠抓产业、就业两个关键,强化“造血”功能,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双手增收致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2687元增长到2020年的8466元,年均增幅35.84%;“十大特色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1万户42.09万人,贫困户依托“十大特色产业”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3165元,占脱贫收入指标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的79.13%;2020年输转富裕劳动力29.2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万人),创劳务收入68.3亿元,产业收入和劳务收入成为最主要的收入增长极,群众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 三、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危房改造2.65万户,农村存量危房全部清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86%,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辍学现象;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65处,解决了31.42万户123.2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8%和89%;702个建制村全部通水泥(沥青)路,村村都有卫生室并配备合格村医,173所“两类学校”建设任务全部完成,5.19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了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区域贫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四抓两整治”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双好双强”标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村“两委”换届,积极推进“一肩挑”,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本领明显提高、能力全面提升,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群众展现出较强的战斗力。“十三五”末全市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达到6.62万元,培育壮大了村级发展的经济基础。全市共派出302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到了贫困村村村有驻村帮扶工作队;22362名帮扶责任人帮扶88943户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户户户有帮扶干部,干部了解了基层,学会了做群众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 表1 白银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表 ![]() 第二节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要经验启示 一、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证 面对发展基础薄弱、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市情实际,白银市自觉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找答案、找方法、找对策,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廓清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问题。创造性开展了“两园两率两节点”、“破三弱、强造血”、“五盯紧五整改”等一系列举措,找准了前进方向、破解了发展难题、解决了突出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二、以厚植为民情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先决条件 树牢为民干事思想基础,激发为民干事激情活力,强化为民干事责任担当,建立了“五个走遍”、领导接访下访等制度机制,深入基层一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注重从群众最期盼的小事抓起,从群众最盼望解决的急事难事做起,得到了广大群众极大拥护和点赞。特别是面对靖远县北湾镇富坪、新坪两个异地安置移民村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难题,因人因户施策培育富民产业,走出了一条产业兴、旅游旺、生态美、生活富的脱贫攻坚新路子,实现了由“问题村”向“先进村”的华丽转身。抗击疫情期间,富坪、新坪村先后组织捐赠两批35吨优质黄瓜驰援湖北,书写了一段脱贫致富感党恩的佳话。 三、以精准施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效性,培育壮大了“十大特色”产业,形成了“一村一品”的富民产业格局。逐村逐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帮助农户算好产业收入、务工收入、经营性收入、政策性收入“四笔账”,鼓起了贫困群众的腰包,确保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以激发内生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内在要求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注重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眼持续激发、培育和形成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扎实推进精神扶贫“五项行动”,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带领群众冲破惯性思维,改变安于现状、“等靠要”的落后观念,真正让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找到组织、找到归属感,增强了跟党走的信心决心。 第三节 发展挑战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但受自然条件较差、历史欠账较多等影响,“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脱贫人口脆弱性依然存在 虽然全市如期全面完成了脱贫任务,脱贫户的可支配收入已达到年度脱贫标准,但还有一些脱贫户的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一些边缘户还面临致贫风险,一些农户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脱贫地区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县摘帽时间较晚,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灾害高发频发,保障水平不高,返贫致贫的风险仍然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仍需提档升级 农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虽已得到明显改善,但与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脱贫地区村社道路、田间路质量不高,非贫困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大。部分公共设施落后,正常运营管理服务不到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面临困难 支撑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产业发展虽然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突破,但脱贫地区产业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规模、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已有的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大多层次水平低、产业链短、规模效益不大,距离做大做强做优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从产业扶贫到产业振兴的转变仍然面临不小挑战,需要持续下更大的功夫。 四、农村面貌与生态宜居要求差距较大 村容村貌美化和环境绿化与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差距较大,整体改变农村面貌的任务依然艰巨。农村垃圾收运、生活污水处理体系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秸秆还田、控肥减药、轮作休耕等仍不能满足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仍需长期不懈努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分步分类接续推进,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到2025年,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 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表2 白银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目标 ![]() 第三章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白银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对“三类”重点对象,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紧盯控辍保学、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环节,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早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 按照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现对监测对象精准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实行动态清零。用好用活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甘肃省防返贫监测预警系统及其他行业部门数据平台,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与行业部门信息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响应,提升监测和帮扶准确性。 专栏1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重点任务 ![]() 采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精准帮扶、事后回访巩固的精细举措,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救助需求等,及时有针对性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第三节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持续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8%左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辍学现象。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低保、特困、孤儿、易致贫返贫户、因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100%,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管一体化,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支持力度,逐步改造老旧管网,加强水源保护,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专栏2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重点项目 ![]() 落实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改造机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补助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试点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积极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实现增量危房动态清零。 第四节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聚焦会宁、靖远2个原深度贫困县、3个原深度贫困乡、179个原深度贫困村和“十三五”期间实施的10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21万户建档立卡搬迁户,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安置区周边建设产业园区和乡村就业工厂,发挥帮扶带动效益,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提升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搬迁群众更好融入安置地社会建设与发展。 加强安置区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在大型安置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窗口,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鼓励各县区充分发挥东西协作、对口支援、省域内协作等机制作用,精准对接劳务需求,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乡村就业工厂,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对搬迁群众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发挥致富能手“传帮带”作用,拓宽群众获得技能渠道。 大力发展安置区后续产业。依托安置点及周边自然资源禀赋,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培育发展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果蔬保鲜库、标准化种养生产基地等,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文化旅游等企业向大型安置区周边集聚,帮助搬迁群众融入产业发展链条,让群众更多分享后续产业发展红利。 进一步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安置区国土空间保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安置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短板,配套完善大型安置区教育、医疗设施。尽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搬迁群众更好融入安置地社会建设与发展。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坚持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司其职、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基层治理制度机制建设,畅通多方参与渠道,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机制,完善综合服务设施,引导商业网点服务布局,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加快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广泛开展安置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活动,促进搬迁群众社会交往和互动,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 第五节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提升扶贫资产运营效益,规范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完善扶贫资产监管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 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强化行业部门协作,全面摸清全市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钩中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资金以及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形成的资产,纳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范围,分类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 加强公益性资产后续管理。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可通过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低收入群体参与扶贫项目资产管护,专业性较强的公益性资产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行管护,确保公益性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加强经营性资产后续管理。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可实行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及独资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努力提升经营性资产运营效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可使用资产收益帮扶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加大到户资产管理。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落实各级各部门资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政策培训、进度跟踪、统计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对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督促指导。县级承担扶贫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围绕“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统筹安排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人社、交通、水利、教育、卫健、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村,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业务培训,落实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各环节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扶贫资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四章 聚力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第一节 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注重乡村特色产业后续发展能力,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着力构建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不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把优势特色产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总抓手,以牛、羊、菜、果、薯、药、小杂粮、黑毛驴、水产养殖、文冠果“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及生猪养殖业为重点,以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为补充,加快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业”、“一县多元”、“连乡成片”、“跨县成带”、“集群成链”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发挥“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特色农产品优势,提升“厚道甘肃·地道甘味”品牌影响力。突出产业集群、龙头集中、技术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健全完善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四大体系”,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丰富乡村经济新业态。加快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扶持重点从生产种养环节逐渐向加工销售、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环节转移,扶持方式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规模扩大、效益倍增。 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以脱贫县区为单位,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健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创建一批标准化种养基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围绕畜产品、果蔬药、小杂粮等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着力提升加工能力,培育产业链骨干企业,实施补链、强链、延链示范项目,提高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打造10个百亿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集群。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加快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的产业园建设体系,促进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园区创建,尽快形成要素集聚平台,加快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园,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等项目融合,形成聚集效应,推进“生产+加工+科技+营销”一体化发展,促进全产业链开发、全链条增值,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示范带动农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 支持光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抓好光伏扶贫后续服务,探索光伏扶贫产业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服务模式,构建“地方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参与”的电站运维管理机制。依托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建立光伏扶贫月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光伏扶贫电站异常问题排查,确保电站稳定发电。进一步优化光伏扶贫结算服务流程,提升结算效率,确保光伏扶贫收益及时结转相关机构或支付到户。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股权投资、带户奖补、协调贷款、贷款贴息补助、用电用地优惠等政策,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 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设施装备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资源与企业、产品与市场对接,推广农商互联,完善零售网络。支持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发展网上商店、连锁门店。加快完善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加强与邮政、银行、电商企业合作,推动传统零售网点、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和零售网点实现连锁化经营。 强化品牌培育和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实施“甘味”农产品品牌战略。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采取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吸纳用工、保底收购、订单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确保其稳定增收、逐步致富。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以沿黄为主体的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以会宁县为主的饲料玉米、地膜马铃薯、小杂粮三个百万亩旱作农业示范片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市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发展节水农业和戈壁生态农业,建设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和一般高标准农田两个示范片区,利用高效节水灌溉节约的水资源,建设高效戈壁农业示范片区。 ![]() 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集体经济“跃升行动”,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产业振兴结合起来。把可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引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共同出资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日光温室、养殖圈舍等产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仓储保鲜等产业链条,将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建成的产业项目运营管理权可交给市场经营主体,经营收益按股权在村集体和市场经营主体之间分配,村集体收益可用于村内小微设施建设、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支出。支持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 第二节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稳定外出就业。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稳岗就业政策,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加大富余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 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等相关政策,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统筹用好管好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规范乡村就业工厂管理,推动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能人创新创业,创造就业机会。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继续实施生态护林员项目,坚持精准自愿、精准落地、公正公开、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考核、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监督,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群众家门口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延续支持乡村就业工厂的优惠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的乡村就业工厂给予奖补,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鼓励能人创新创业,创造就业机会。 通过以工代赈增加就业机会。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灾后重建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参与项目建设。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 第三节 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建设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继续加大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等级公路、客货共线铁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 完善铁路网络,强化白银与兰州、武威、定西、平凉、中卫等相邻重要城市之间的联系,构建“三横三纵”高品质铁路快速交通网。打造高品质高速公路网络,积极融入黄河流域城市群、兰西城市群和兰白都市圈,按照“加密东西通道、补齐南北短板”的思路,规划布局“两纵三横两联”高速公路主骨架,形成快速沟通关中平原城市群、有效对接兰西城市群的运输通道新格局。壮大通用航空产业,有效提升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短途客运等领域通航综合保障能力,规划“1主4辅”通用航空布局。 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水土流失防治、水生态治理修复、行业监管能力建设六大任务,着力构建水资源高效利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现代水治理五大体系,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 推进乡村电气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加快推进乡村电网建设现代化,发挥电网能源服务乡村振兴的保障和支撑作用,统筹规划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电力、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多规合一”、同步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聚焦乡村电网短板,建设乡镇政府、医院等重要场所和机构二电源,提升电力对水、气、暖、网等基础设施支撑力度,推动电网杆塔、变电站等资源共享利用,满足公路建设、黄河渡口码头等交通运输项目施工用电需求。加快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加快配电网提档升级,推进农村电网自动化应用,提升供电能力,满足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集群项目用电需求。服务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应用“大云物移智链”、人工智能和储能技术,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乡村数字经济。实施乡村清洁能源配套电网建设工程,推进农村能源高效清洁化,依托白银市冬季清洁取暖、农村地区智能恒温炕及电暖炕改造等项目,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农村绿色、智能用电,在高速服务区、农村客运站等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充电设施;针对乡村居民出行需要,建设小型电动车充电设施,助力乡村居民出行无忧。将全电景区、智电民宿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重点配套推进电炊具、景区观光电动车、景区亮化工程、智慧用能改造;全面推行生活方式绿色化,鼓励居民改变传统烹饪、燃气洗浴方式,推广节能家用电器。 ![]()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按照《白银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实现。示范县要利用3年左右时间,按照创建标准完成所有发展类村庄规划建设的任务,建立起县乡村一体规划机制、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县城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示范乡镇要利用2年左右时间,按照创建标准完成所有发展类村庄规划建设的任务,提升村级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选择在村庄分类中属于发展类,具备一定基础条件、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群众积极性较高、可较快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转变的村,开展整流域或连片示范创建。已创建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生态文明小康村、易地搬迁村中已达到美丽宜居条件的村,原则上不再纳入示范创建。通过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积极开展抓点示范,及时总结梳理,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县乡村建设标准。 ![]()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重点打造小城镇建设示范县、特色小镇建设示范县、生态宜居乡村示范县、休闲康养示范县。 ![]()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农村,着力推进农村交通设施、中小型水利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物流电商设施、电气化设施、智慧农业设施五项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连接,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园区路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延伸服务,积极推进现有农村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有序实施巷道硬化、入户路硬化、庭院硬化。加强脱贫地区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着力补齐供水、防洪、水生态、抗旱等方面短板。完善农村供水骨干水源配套,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改造提升水处理设施,扩大农村供水管网覆盖面。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消费有效对接。发展智慧农业,鼓励多主体参与智慧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 第四节 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规范发展,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职普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政策体系,增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稳定实现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合格医生达到分类标准。加强县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医疗人才和全科医生培养力度,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主要慢病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持续做好医疗人才引进和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开展“组团式”帮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 ![]()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第五节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脱贫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加快改善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景观面貌,逐步形成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田园风光。 ![]() 第六节 全面开启乡村振兴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白银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白银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开启乡村振兴。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全市农业产业竞争力。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的着力点放在自给上,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立足自身实现市内粮食供求平衡。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衔接配套。围绕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改良,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在有条件的地区重点发展连栋温室、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设施种植,示范应用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设备及物联网技术,加快推进设施高效蔬菜、应时水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工厂化育苗等设施种植业发展。推动农机装备改造升级,在沿黄灌区重点发展大中型配套农机具、保护性耕作机械,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率先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山塬区重点发展轻便耐用、经济低耗的中小型农机具和畜牧养殖机械,推进主要粮油作物、草食家畜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城乡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重视不同县域、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做好规划统筹。坚持农业发展优先、生态保护优先,在严格保护好生态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布局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引导人口和产业布局等与地区水土资源、生态环境等承载能力相适应。完善城乡布局结构,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反哺能力,增强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人口经济集聚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乡村文化创新活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凝聚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法治教育,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实践养成,注重典型示范。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建设新乡贤文化,进一步完善提升村规民约,弘扬公序良俗,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立足乡村文明及城市文明,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吸取、转化和发展优秀外来文化成果,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创造优质载体。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传统工艺大赛、技能大赛,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树立依法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实施乡村德治工程,推广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实现和谐和睦。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第五章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第一节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监测筛查,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当年就医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落实“单人户”施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和省级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以及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健全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低保标准制定市级统筹力度。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就业成本。 特困供养。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专项救助。落实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救助需求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 临时救助。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救助力度,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做到因救尽救。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做到因帮尽帮、应扶尽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过渡期内对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化为按规定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将脱贫攻坚期自行开展的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提升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获得感。 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孤儿),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对已核准身份信息的资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达到95%以上。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 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实施医疗救助。 推进健康白银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技术、能力、人才储备,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理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和市急救中心。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整体迁建白银市中心医院,整合优化医疗服务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院,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推进卫生健康“基层、骨干、专业、技能”等人才队伍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重大慢性病防治,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产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第三节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 强化农村儿童、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残疾人参与和发展能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 ![]() 第四节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第六章 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第一节 县域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会宁县、靖远县和纳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景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社会帮扶、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兜底保障等十四个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把平川区、白银区纳入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统筹考虑。 ![]() 实施产业强县工程,以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争取建设会宁、靖远、景泰3个养殖产业强县,会宁马铃薯产业示范强县,靖远中药材产业、蔬菜产业示范强县,会宁、靖远、景泰3个畜禽良种繁育强县,靖远、平川、白银区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会宁马铃薯、靖远蔬菜2个农产品深加工强县。 第二节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改善生产条件,不断延伸产销链条,建立多种类型、多种方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依托“天下帮扶”、“创业天下”、中国消费扶贫生活馆·白银馆和各县区消费扶贫专馆平台,借助中创博利公司、甘肃中进邦农农贸有限公司龙头带动,力争引进300家企业入驻“云平台”和生活馆,2022年上架“云平台”和生活馆产品达到500个以上。继续开展“培育网红支书·代言家乡味道”直播活动,引导基层干部融入5G时代、加速乡村振兴。不断加大宣传营销力度,让更多农产品企业“走出去”、农产品“销出去”。 第三节 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 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坚持和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持续对接天津市建立长期固定结对帮扶关系,引导各类帮扶资源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落实津甘“十四五”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争取对口帮扶协作区在产业转移、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选派、市场合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化协作帮扶方式,争取在继续给予资金支持、人才支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携手共建产业园区,推动扶贫协作向发展协作转变;深化协作结对关系,市直行业部门持续加强与东部协作区对口部门的对接,建立和保持协作结对关系,巩固拓展东部协作区与我市受援县协作结对关系。积极争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在帮助引进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积极引导东部企业参与我市受援县产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品牌推介及乡村就业工厂建设等。继续加强与中投公司定点帮扶的对接服务,争取加大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支持军队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效。进一步巩固民营企业助力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全省“万企兴万村”活动暨“光彩会宁行”启动大会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万企兴万村”白银行动。按照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第一阶段用5年时间,引导、动员市内外有能力、有意愿参与乡村振兴的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助力我市乡村发展振兴。市、县工商联执委企业和商协会组织至少要参与1个村的乡村振兴实践,企业+合作社的模式,带动乡村振兴发展,突出产业带动和帮扶,合作社突出特色产业。努力形成政府有力引导、企业有效参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联建体系,推动“万企兴万村”白银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选派得力干部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工作,持续向乡村振兴重点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群团组织联动协作,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打造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开展“青春助农”行动。鼓励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 第四节 坚持和完善省内定点帮扶工作 保持市内脱贫县、脱贫村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继续坚持市级领导联县包乡机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村,继续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机制,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举措,扩大成果。搭建平台载体,强化内引外联,引导党外人士发挥特长优势开展智力帮扶,鼓励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第七章 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 第一节 规划项目 “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其他7大类、51个子项、1194个具体项目组成。 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涉及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暴洪灾害住房重建和搬迁避让、已建农村供水工程巩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后续扶持及其他6个子项目;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项目涉及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初加工、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项目、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培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他15个子项目;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项目涉及劳务品牌创建、有组织劳务输转、以工代赈、乡村就业工厂、生态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技能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其它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9个子项目;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村内主干道路连接、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巷道硬化、入户路硬化、庭院硬化、“快递进村”工程、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及其他8个子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包括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美丽庭院建设及其他6个子项目;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项目包括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普通高中建设、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幼儿园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其他6个项目;其他项目未下设子项目。 第二节 总投资及其构成 “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建设投资资金需求总计289.31亿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需求38.55亿元,占13.33%;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资金需求66.11亿元,占22.8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资金需求6.67亿万元,占2.31%;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64.81亿元,占22.4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需求77.77亿元,占26.88%;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资金需求34.78亿元,占12.02%;其他项目资金需求0.61亿元,占0.21%(详见附表1、附表2)。 第三节 总投资区域分布 在全部资金需求中,会宁县资金需求110.28亿元,占38.12%(详见附表3);靖远县资金需求103.76亿元,占35.86%(详见附表4);景泰县资金需求60.04亿元,占20.75%(详见附表5);白银区资金需求11.07亿元,占3.83%(详见附表6);平川区资金需求4.15亿元,占1.44%(详见附表7)。 第八章 加大政策支持 第一节 财政投入政策 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市县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项目,资金项目适当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的比例。项目资金安排要与目标任务要求相匹配、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过渡期前3年各县区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增至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其他县区按照省上部署要求探索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过渡期内继续落实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强化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投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挂钩机制。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按照中央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积极衔接省级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投资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基金”,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引导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甘肃信易贷”平台优势,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提升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授信额度,支持更多特色农产品企业获得贷款。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在优先保障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供给。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用好脱贫地区企业上市发债“绿色通道”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筹集发展资金。 第三节 土地支持政策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坚决杜绝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和耕地长期撂荒,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计划指标不足的,市里统筹协调解决。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市内交易政策,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健全市域内流转交易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相关政策,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达到50%以上。 第四节 人才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公开招聘计划等政策,引进和支持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加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优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地方农村专项”、“高效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等贫困专项计划,拓宽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渠道。发挥县域内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优势,承担扶贫、人社、农牧、民政、商务等部门的培训项目,集中开展农业技能、创新创业、劳务品牌等技术技能培训,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强化高等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意识,围绕乡村振兴需求,主动调整课程体系,突出乡村振兴内容,增设乡村振兴选修课,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推进市属职业院校空间资源优化整合,构建中高职一体化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增强农村“两后生”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乡村振兴培养农村技能人才。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落实“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根据政策要求,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可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全市范围户籍人员(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落实乡村振兴人才培训计划,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帮扶,培养一批带领群众致富的微电商、农创客、职业经纪人、种植养殖大户、农业科技带头人、乡村工巧和文化能人,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第五节 社会保障政策 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当年就医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落实“单人户”施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和省市级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以及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按照标准,及时动态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就业成本。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孤儿)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孤儿)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脱贫攻坚期自行开展的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县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众仍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室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第九章 加强体制机制衔接 第一节 领导体制衔接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坚持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脱贫地区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县区委书记一线总指挥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围绕“五大振兴”工作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专责工作机制,将原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调整为乡村振兴专责工作组,牵头负责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扶贫办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第二节 工作体系衔接 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理清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分年度分阶段推进措施,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着落。按照“抓乡促村、强基提质”的总体思路,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八大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把乡村一线作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主战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培养一批会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骨干队伍。 第三节 考核机制衔接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做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专项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确保脱贫成果稳得住、可持续,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问题追责等重要参考。 第四节 规划实施衔接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等工作,依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各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的年度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着落,确保如期完成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抓紧制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各专责工作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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