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十类违法行为清单 | |
发布时间:2021-03-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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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十类违法行为清单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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