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00000000000000/2025-171145 生成日期: 2025-05-28
文       号: 市政办发[2025]42号 关键字:
所属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白银市人民政府
时        效: 有效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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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发展状况,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市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市共抽取约0.8万住户、2万人。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本次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调查经费,配备调查人员,认真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202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各级政府要设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各级调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为稳定调查工作队伍,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等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各县区和部门要强化依法调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调查各项工作。调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级调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调查、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确保数据质量与安全。各级调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现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对调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照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时,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四)做好经费保障。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市、县(区)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办发〔2025〕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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