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快落实“技能甘肃”建设任务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11:00:09

市政办发[2022]202号       2022年11月2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加快落实“技能甘肃”建设任务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加快落实“技能甘肃”建设任务

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落实“技能甘肃”建设任务,根据《教育部 甘肃省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甘政发〔2020〕38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技能甘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21〕44号)、《关于印发<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甘教明电〔2022〕6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现代化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甘教职成〔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建设教育强市战略布局,加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调结构、提质量、强师资、建体系,着力构建以中职为基础、高职为主体、试办本科专业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白银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力争申报成功1-2个本科试点专业,建成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成3所省级“双优”中职学校,创建2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力争域内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2.2万人,“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中职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比例达到90%。经过三年努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整,产教融合机制更加完善,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更加精准,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成熟,基本构建起具有白银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巩固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理论+实践”赋能基础性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良好的中职教育资源和环境,不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整合撤并“空、小、散、弱”中职学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着力增加优质中职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3所省级“双优”中职学校建设任务,打造2所市级“双优”中职学校。鼓励现有办学特色突出的技工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鼓励办学实力突出的技工院校(技师学院),积极争取进入全国优质技工院校行列。(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2.扩容提质高等职业教育。对标省内一流职业院校,提升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内涵建设水平,加快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着力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规模,力争到2025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人数达到8000人,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人数达到2000人。加快推进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有色冶金技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数控技术、学前教育、工业分析技术等专业申办本科层次教育。依托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择机建设教育园区,扩大高等教育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高等职业院校)

3.促进职业教育贯通融合培养。通过“上挂、横联、下辐射”措施,高职院校积极作为向上寻求与本科院校合作、横向联合同类院校和各类企业、向下组团帮扶带动中职学校,逐步形成职教融合发展。贯通中高职招生入学通道,鼓励中职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和职业本科院校,鼓励高职院校学生通过专升本等考试形式进入本科院校深造学习。加强市域内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支持中职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好特教领域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中小学校、各职业院校)

(二)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4.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参与黄河流域职业教育集群建设,重点加强有色冶金、现代制造、商贸物流、金融等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吸纳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开展订单培养。探索开展企业办班、定向委培、企业冠名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方式,各职业院校按照每百名学生1个企业的标准储备一批有规模、有订单、能挂牌的校企合作单位。支持白银有色集团与甘肃有色金属技师学院实施新型学徒制培养,深化市内高职院校与白银有色集团、稀土公司、中核华原钛白等省内外企业合作,重点面向市域内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市域内各类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实习和就业岗位,接收市内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和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相关企业)

5.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构建“政、行、企、校、研”携手的办学机制,成立白银职教集团,逐步构建形成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职教多元化集团化办学格局。支持在银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探索“进校进厂、进厂进校”育人机制和“前店后校”“厂中校”“校中厂”校企合作模式。鼓励企业在学校建设一批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在企业建设一批实景化校外实训基地。启动建设白银市中高职产教融合共享型实训基地,推动建成靖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在土地出让、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逐步形成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助力兰白经济圈和兰西城市群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相关企业)

(三)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品质

6.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技并修,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指导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发挥党组织在学校重大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主动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支持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高技术技能人才开展教育教学。加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强化学科德育、课程思政建设,打造300节精品微课,建设5-8个学科德育、课程思政专业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7.加快职业教育智库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切实发挥教科研机构在开发教学资源、建设精品课程、承担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改革、组织技能竞赛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不断强化内涵建设。由市教科所牵头,依托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建立一支兼职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建立具有创新思维、视野广阔、研究能力强的教科研智库。鼓励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支持教师创造条件争取更多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或省级教学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8.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紧密对接国家、甘肃省发展战略和白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职业院校重点在有色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环保等产业领域以及在养老、托育、家政、社区工作等民生领域布局开设新专业,做优做强有色冶金、数控技术、学前教育、现代农艺技术、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会计学等骨干优势专业,增设光伏工程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健康养老、家政服务、幼儿保育等专业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无人机专业点。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主动参与1+X证书考评员培训考核,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争取每年建成5-10个X证书考核站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9.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职业院校空出或者新增的教师编制可优先用于招收具有一线岗位技能的大国工匠、陇原工匠以及世界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扩大职业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40%,高等职业院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至50%。积极创建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打造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加大引进职业教育师范大学毕业生、高科技和高技能人才力度,积极支持在编教师参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着力培育一批有绝活、善育人的“双师型”教师,力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10.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整合全市行业培训需求,启动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红色旅游、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紧缺人才的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为企业在岗职工、困难企业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重点群体、农村劳动力等群体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努力做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致富带动一家”。按照“一县一校一中心”模式,建立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内教育、人社、农业农村、民政、乡村振兴、工会等部门单位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打造县域内通用培训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1.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各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全市及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学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着力在职业院校管理机制、内设机构设置、干部聘用、专业设置、校企合作等办学自主权方面实现更多突破。创新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模式,支持试办职普融通性综合高中,构建普职融通培养机制,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12.构建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机制。探索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注重发挥智库作用、第三方作用,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水平评估,开展教学诊改、学生专业能力、学业水平与综合素养检测,将评估检测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按照“需求导向、自主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要求,持续提升办学质量。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完善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统一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技能甘肃”市县两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抓好白银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落实“技能甘肃”各项工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好党管一切的组织原则。把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和督查。(责任单位:“技能甘肃”市县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

(二)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严格执行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确保职业教育投入只增不减。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每年不低于12000元的标准拨付生均经费,市县财政足额拨付“双高”“双优”建设支持资金。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及市属、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建立完善职业院校学费标准与人才培养成本相一致的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

(三)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和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引导青年学子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升学和就业。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招聘、职称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积极挖掘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全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单位:各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