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04:57:24

市政发[2022]64号    2023年1月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现将《白银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一圈一带三线多极”动力格局,坚持气象事业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六个新白银”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智能精准的基础业务体系、普惠共享的服务体系、绿色发展的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人才培用体系。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

到2035年,建成满足白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智慧气象为主要标志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市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气象工作对白银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二、强化智能精准的气象基础业务体系,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多发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精细化、立体化气象监测,优化全市站网布局,补齐观测要素短板并结合服务需求提升布设密度,重点提高气象灾害易发、人口密集、粮食主产等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建立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林草局、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四)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预报预警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发展分类、分强度的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技术,完善智能化、数字化、精准化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五)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强化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和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大力发展基于需求、基于位置、在线交互、预报预警信息精准定向推送的伴随式气象服务模式。扩大“白银微气象”官方气象信息服务品牌影响力,实现气象信息制作与多元发布渠道的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六)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推进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大数据云平台,建立健全气象数据资料交互共享机制,推进气象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提高主动防御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七)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传播气象预警信息。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融媒体中心)

(八)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编制和实施白银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安全管理,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继续实施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作业,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

(九)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和防御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停业等制度。深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成果应用,强化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加强面向党政领导的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强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

(十)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将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推动防雷检测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将生产经营单位和防雷检测中介机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对严重失信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一)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分灾种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粮食产量预报能力,做好病虫害防治和设施农业气象服务。构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力服务保障“4集群+4片带+N”产业发展格局。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挖掘“寒”“旱”气候资源优势,完善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系列“气候好产品”,着力服务保障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示范区发展。开展农业高效利用水资源气象服务和农作物种植适应性分析,加强农业结构调整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十二)实施综合交通战略气象保障行动。开展全市交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构建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推动交通气象信息融入路网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应急指挥各环节。面向公路和铁路,发展基于影响的交通气象服务,重点提升浓雾、道路积雪和结冰、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影响公路和铁路运行的高影响及恶劣天气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开展“气象+”赋能行动。推动将基于影响预报的气象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构建气象服务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的气象服务新业态。强化流域和水利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十四)加强公共气象和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将气象服务纳入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形式多样、直观易懂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探索将其植入各类媒体传播渠道,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山区、边远地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加强重大社会活动气象服务保障,强化旅游气象服务,开展健康气象、全民健身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残联)

(十五)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开展城市主要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高影响领域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气象服务。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强化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及防御指南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

四、完善绿色发展的气象支撑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

(十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能力。完善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推动城乡建设、农业生产、灾害防治、基础设施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提升,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

(十七)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生态风险气象预警、生态经济气象支撑、生态治理气象服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气象服务。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气象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健全充满活力的气象人才培用体系,增强气象科技协同创新能力

(十八)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气象重点人才计划,在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监测、气象信息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等专业领域及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交叉学科领域,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首席气象专家、全国优秀预报员联盟、优秀气象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推进科技前沿技术在气象领域应用。举办市级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挖掘培养高素质气象业务人才。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干部交流挂职、培训工作机制,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深化气象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白银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

(十九)加快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开展暴雨、局地突发强对流、大风沙尘、高温等高影响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城市气象服务、农业气象、生态环境、气候资源、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攻关。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支撑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推动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气象业务和气象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绩效考核。

(二十一)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气象执法人员纳入地方行政执法培训。推进建立气象地方标准体系。

(二十二)加强支持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支持做好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强化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属地管理和气象规划重点工程地方立项批复,保障人影、区域气象站等项目用地及建设经费。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规定落实津贴补贴政策,保障气象部门职工合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