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其他职能科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 gjj.baiyin.gov.cn;邮箱:byzhufanggongjijin@163.com;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943-822210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