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编制《白银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市经合局”栏目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白银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市经合局”栏目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公开。
1.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市经合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s://www.baiyin.gov.cn/sjhj/zfxxgkzn/index.html;
2.通过白银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地址:市政府新统办楼3号统办楼1105室(地址:广场北路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的0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943-8248030。
4.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8248030;
传真号码:8248030;
通信地址:市政府新统办楼3号统办楼1105室(地址:广场北路1号);
邮政编码:730900;
电子邮箱地址:byzsj@VIP.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市经合局”栏目信息公开指南中(网址:https://www.baiyin.gov.cn/sjhj/zfxxgkzn/index.html)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登记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并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受理回执;对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予以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至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机关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943)8248030;地址:市政府新统办楼3号统办楼1105室(地址:广场北路1号);邮编:7309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府办公室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表.wps